40分鐘搬1噸薯條 麥當勞工讀生昏倒喪命!一審判賠雙親472萬

▲▼麥當勞 套餐漲價。(圖/記者屠惠剛攝)

▲麥當勞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店家。(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在麥當勞假日打工的李姓工讀生(23歲),前年5月間上班時突昏倒,送醫搶救住院5個月後仍不治,他的父母認為李男在工作的40分內,共搬運60次大箱薯條、14箱薯餅,共約1.1噸,暴露於冷熱溫差次數共48次,認為是職業災害,於是向麥當勞求償1000餘萬,法院根據醫院的鑑定報告,認為李男短時間內多次暴露在溫差過大的環境中與他的死亡有因果關係,因此判麥當勞應賠償472萬餘元。

判決指出,李男是在高雄某間麥當勞擔任假日工讀生,負責廚房冷凍庫進貨、補貨、規劃,並負責製作油炸雞塊、薯餅,及嫩煎鮮肉餅、牛肉餅等等工作,上班時間6小時,每月工資為1萬0967元,李男2021年5月29日早上6時準時至店上班後,突然在5樓冷凍庫與其他同事一起整理貨物時昏倒,店經理緊急將他搬到1樓後,搭乘計程車送醫。

李男就醫後狀況不好,持續治療5個月後仍宣告不治,麥當勞依照勞基法給予40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5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總共約48萬餘元,但李男悲痛的雙親認為,麥當勞未依法設置足夠安全措施,搶救送醫過程也有疏失,因此提告求償1005萬餘元。

法院審理時,麥當勞抗辯主張,李男是因腦深層基底核出血,屬自發性出血而死亡,非急性意外事故或短期、長期壓力負荷所致,非屬職業在害所致傷病,不算職業災害,且工作場所已依法設置足夠安全措施,搶救過程也沒有疏失。

法官根據醫院的診斷鑑定報告,發現李男在案發當天上午9時10分開始於店內整理貨物,整體作業時間共40分46秒,期間共搬運60次大箱薯條(約980公斤)、14箱薯餅(約134公斤),共約1.1噸,暴露於冷熱溫差次數共48次,總低溫暴露時間約29分14秒,而麥當勞雖然有防寒外套,卻沒有監督李男確實穿上,因此認為李男的病發與短期時間大量體力勞動有關,而認定李男的死亡與工作有因果關係,符合職業病規定,判麥當勞應賠償李男的雙親共47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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