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保力達上路!男騎10分鐘就被逮 「酒測值破表」第12次酒駕慘了

▲桃園市朱姓男子有酒駕前科仍不思悔過,今年1月至2月間連續4次酒駕被警方查獲,且酒測值均高達0.86以上,法官勒令需戒酒6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一名工人喝完保力達騎車上路,已經是第12次酒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高雄報導

高雄朱姓工人去年(2022)1月19日下午,在檳榔攤喝完保力達藥酒後,騎機車上路,遭警攔查後,測得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68毫克,超過標準值的2倍,這是朱男的第12次酒駕,一審卻只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7月,檢方認為朱男累犯,這樣的判決太輕,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1月。

判決書指出,朱男去年1月19日17時左右,在檳榔攤喝完保力達藥酒後,騎機車上路,大約只騎了10分鐘,就因行車不穩被警攔查,且他的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68毫克,遭依法送辦。

法官認為,朱在飲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已達每公升0.68毫克之情狀下,卻還貿然騎車上路,且朱曾多次酒駕,前兩次還被法院分別判決處有期徒刑9月、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一審時,法官考量朱從事臨時工、粗工,日薪900至1,000元、每月平均工作15天,家中還有老人與領有輕度智障手冊的子女要養,因此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朱男有期徒刑7個月。

檢方主張,朱男包含這次有12次酒駕,但一審判決卻還比前兩次還輕,無法讓朱男警惕反省,因此上訴。二審法官審理後,撤銷原判,改判處有期徒刑11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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