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外遇女上司嗨喊:我好想要 妻靠「偷情行事曆」神反擊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已婚的黃姓業務偷吃陳姓女上司,還自稱是「店小二」,並稱陳女是「可愛的老闆娘」,2人甚至使用TimeTree軟體共編行事曆,把同遊日本、上摩鐵的時間全都記錄下來,最後反而成為正宮捉姦的鐵證。高等法院經審理後認定陳女侵害黃妻的配偶權,判她應賠償30萬元,全案確定。

兩性,性愛,性生活,sex,做愛,調情(圖/達志/示意圖)

▲黃男外遇女上司。(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黃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自2019年起在某知名酒商當業務,卻和直屬上司陳女發生婚外情,2人以TimeTree軟體共同編輯「二兔日記」行事曆,用來記錄偷情過程,而且他們多次在公開場合公然出雙入對、牽手互動,2019年9月、12月間甚至一起到日本東京、大阪遊玩,同年12月初還到摩鐵開房間,讓她大受打擊,因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陳女否認與黃男有不正當的交往關係,並辯稱黃妻沒有出示任何她與男方有過親暱行為的證據,況且他們夫妻倆已經簽訂和解書,黃男將賠償20萬元,不應該再對她進行求償。

不過,法官查閱黃男與陳女之間的訊息以及共編行事曆的內容,發現2人曾互傳「不然妳要陪我,下次先抽(大麻)再愛愛嗎?好想看妳吃喔,然後抓妳來舔,怎麼辦我現在好想要」、「是覺得我吃完會很放蕩嗎」等露骨訊息,男方甚至自稱是「店小二」,並稱女方為「可愛的老闆娘」。

法官認為,行事曆內容與陳女的行程相符,加上她曾在訊息中提醒黃男要把保險套帶走,回家之後趕快洗澡,可見2人曾發生性行為,並彼此提醒要湮滅證據。

法官指出,2人的行為確實侵害到黃妻的配偶權,考量到黃男事後已離婚,並賠償20萬元達成和解,陳女則始終未表示歉意,最終判她應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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