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獄中寫信給檢察官 竟是當年買毒遭騙1萬9千元...要討公道

▲▼ 情書,手寫信,信件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服刑中的毒販寫信到地檢署,指控另1名毒販收錢卻不給毒品,涉嫌詐欺。(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正在監獄服刑中的高姓男子,蹲在牢裡突然想起,自己多年前曾向李姓男子購買安非他命,也預付了1萬9千元現金,結果李男卻搞失蹤,害他沒拿到毒又白白損失金錢,因此寫信到地檢署,控告李姓男子涉嫌詐欺。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沒有事證顯示雙方曾有毒品買賣約定等理由,4日第2度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高男因偽造文書、毒品等多項前科被判刑3年,現在岩灣技訓所服刑中,被他控告詐欺的毒販李男,現也因案在宜蘭監獄坐牢。

高男指控,2019年1月間,他跟李男約好,要以2萬元代價購買「半兩」重的安非他命,高男表示,他先預付了1萬9千元後,多次向李男催討毒品未果,最後對方更直接失聯,顯然是要詐騙他買毒錢。

地檢署收到這份提告信後分案調查,檢察官先提訊了被告的李男,李男否認有賣毒給高男,因查無其他相關事證,全案在2020年間首度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李男,但因高男不服再議,高檢署發回要求調查確認是否有過交易約定。

檢察官第2度偵查時,訊問提告的高男,得知雙方在約定毒品買賣的時候,高男當時女友、現在的妻子也在現場,可以為事件來龍去脈作證,巧的是,高妻現在也因毒品案件,在桃園女監服刑中,但高妻以自己和案件當事人有親屬關係為由,拒絕證言,檢察官因此再次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李男。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