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漆潑頭羞辱何韻詩 統促黨主委二審輕判3月...法官給理由了

▲▼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何韻詩受訪時遭潑漆。(圖/記者李毓康攝)

▲香港歌手何韻詩來台參加遊行被潑紅漆,總統蔡英文PO文譴責涉案人。(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香港歌手何韻詩2019年來台參加「929撐香港」遊行,受訪時當眾遭統促黨成員胡志偉從後腦潑紅漆羞辱,胡男與在場接應的男子梁太富隨即被制伏,此案驚動總統蔡英文PO文譴責,。警共逮捕11人起訴公然侮辱等4項罪嫌,一審僅依毀損罪判胡志偉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高院二審今駁回檢方上訴,維持胡男一審判刑定讞、其餘10名被告無罪確定。

高院判決理由指出,何韻詩被胡男潑漆後,仍照常受訪,當天集會遊行活動發言人黃男的衣物被波及,也沒因此中斷工作,胡男潑漆行為僅使何女、黃男受些微而短暫妨害,未達強制罪的程度,且潑漆後,本案集會遊行活動持續進行,難以認定胡男構成檢方所主張的強暴妨害合法集會遊行罪嫌。

高院指出,檢警是在胡男犯案後隔天凌晨,在胡男等人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據點查扣水槍、水球與廚餘等物,即使陳姓男子等4名被告商議要帶去鬧場,還沒著手前僅算預備行為,都不受強制罪與《集遊法》處罰,而梁男等6名被告消極不阻止胡男潑漆,僅在胡男潑漆後保護他不被打,不算具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的共犯。

▲統促黨胡志偉於何韻詩潑漆案出庭 。(圖/記者羅志華攝)

▲統促黨胡志偉於何韻詩潑漆案出庭 。(圖/資料照)

何韻詩(44歲)當時在案發後返港,對胡男等人提告,強調會更加堅定「反送中」的信念,去年(2021年)12月29日,香港警方以港媒《立場新聞》涉犯《港版國安法》為由搜索辦公室,擔任《立場》董事的何韻詩也遭拘捕扣留1天,才獲准交保20萬港幣。

本案發生於2019年9月29日,台灣多個公民團體在北市中正區舉辦「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遊行,何韻詩專程來台參加,當天下午2點多在現場接受媒體聯訪,突遭穿黑衣與蒙面的胡男從後倒1罐紅漆,潑灑頭髮、後腦與頸肩一大片,何韻詩微微變臉,瞪眼鎮靜表示親中人士就是這麼沒品,「香港社運人士每天都面臨同樣威脅」。

胡志偉和混在人群把風的同夥梁太富隨即被制伏送辦,檢警查出胡男是中華統一促進黨自忠黨部主委,與梁男同為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檢警緊急搜索胡男在板橋區的辦公處所,查扣棍棒、標語、水槍跟餿水等物。

檢方聲押禁見胡男和梁男,法官裁定2人各交保20萬元與10萬元。胡男坦承潑漆但否認受人指使,辯稱不滿「反送中運動」訴求,且何韻詩持觀光簽證來台不該參加政治集會,因此潑漆反制,胡男辯稱隻身行動會有危險,所以找同案其他被告來保護他。

胡男批檢方「不應該受到上面的壓力」,用《集遊法》起訴他,胡男出庭僅承認涉犯公然侮辱、毀損2項罪嫌,喊話法官「公正審判」,他願向何韻詩道歉,但又聲稱何韻詩身為政治領袖,「要讓香港安定,不應該製造這種流血衝突,同胞跟同胞之間仇視」、「不希望她把這種氛圍帶到台灣來」等語。

移民署被媒體求證時,表示何韻詩事先報備來台參與遊行,並指《集遊法》沒限制在台停留的外國人參與合法集會遊行。

檢方起訴胡男具體求刑8月,一審認定胡男1個潑漆行為,同時觸犯公然侮辱罪與毀損罪,從重依毀損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一審並在判決強調我國近來因不同黨派政治人物相互攻訐,「日趨逾越禮節,失去引領社會善良風氣之高度,實非司法在個案中予以重判便能遏止或教育、矯治」、「還需各個政治人物能以身作則,放下一己算計,撫平社會不安與對立,還我臺灣人民純樸善良之本性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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