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案報告「遭指有矛盾」 新北衛生局駁斥:應公布1922通話過程

▲▼    恩恩爸 。(圖/翻攝自視訊採訪影片)

▲恩恩爸在兒子染疫病逝後,積極奔走要求相關單位還原真相。(圖/翻攝自視訊採訪影片)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新北市染疫男童「恩恩」延誤送醫爭議延燒至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指出,新北市政府提出的調查報告內容有矛盾和不合理之處,還會請新北市說明。而新北市政府稍早也回應,各項防疫工作均依照中央相關指引及規定執行,「沒有矛盾之處」,且為以昭公信,請求指揮中心也應一併公布1922通話過程。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表示,新北市政府第二次回函中,有否認中央要求衛生局同意才派遣救護車的規範,且新北市政府並無這樣規範,但新北市明知中央指引沒有如此規定,新北市消防局在接到求救時,還多次聯繫衛生局,有矛盾和不合常理部分,會請新北市再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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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新北市衛生局回應,7/12調查報告中新北市政府回復內容全文為:「本府並無COVID-19個案須由衛生局評估同意才可派遣救護車之規範,惟防疫身分患者送醫須有指定之收治醫院。」

▲▼新北市府回覆指揮中心恩恩案公文。(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公布恩恩案調查報告。(圖/指揮中心提供)

▲▼新北市府回覆指揮中心恩恩案公文。(圖/指揮中心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發言人高詩琪表示,依據衛福部疾管署111年1月1日修訂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接受醫療照護時之感染管制措施,「緊急狀況(如:急產、動脈瘤破裂、大量出血、昏迷、無生命徵象等):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家人應直接撥打119及聯繫衛生局,並告知緊急救護人員相關疾病史資料時,如TOCC;由緊急救護人員先行通知接收個案之急救醫院有關其TOCC。」因此消防機關執行防疫後送任務前,要先確定有收治醫院,收治醫院會由消防及衛生單位共同聯繫,否則救護車即使載到患者也無醫院可送。

而針對中央是否有相關規範,高詩琪指出,中央是遲至恩恩案後,內政部消防署111年4月17日才有通報要求各縣市消防局不必確定有接收醫院,應立即派遣最近車輛著標準防護裝備前往,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0日才開放民眾自行就醫規定。

另外,高詩琪也特別提到,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也曾於110年5月16日記者會上表示,確診的病例數滿多的,所以在救護車以及床位調度上,衛生局都要花比較多時間,去跟醫院這邊盤點之後,確定清出床位也準備好,才能派救護車去接個案。

而在防疫專線聯繫配套措施和最後醫院是撥打衛生局同仁私人手機聯繫一事,高詩琪也回應,新北市衛生局設置有防疫專線、防疫手機及疾管防疫人員直撥分機號碼等多線電話,提供各防疫單位橫向聯繫管道,當天消防局人員撥打中和衛生所及衛生局的電話都是直撥分機號碼及防疫專線電話。

至於中和衛生所的電話總機的語音答覆上,高詩琪說,非上班時間會自動切換語音答覆,語音中說明若有緊急事件可撥打24小時值班手機。相關語音全文為「中和區衛生所您好,現在是下班時間,請於上班時間再來電,如要詢問新冠疫苗相關問題,最新資訊發布在新北市衛生局官方預約網站,或是於上班日上午9點到下午5點再來電,如有緊急事件,如行政相驗等緊急問題再撥打0955xxx074,中和衛生所關心您。」

針對相關疑慮,新北市衛生局也強調,若為以昭公信,請求指揮中心也應一併公布1922通話過程,並說明接獲家屬電話後再轉通報新北市衛生局處理時序,讓大眾得以完整了解事件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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