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犯狠奪34命!回顧歷年「重大縱火案」 他無差別燒殺7人竟逃死

▲翁仁賢(右)除夕縱火奪走6條人命,遭判死刑並已槍決伏法;曾文彥(左)燒毀玉井真理前輩堂,釀7死2傷慘劇,最後被台南高分院改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翁仁賢(右)除夕縱火奪走6條人命,遭判死刑並已槍決伏法;曾文彥(左)燒毀玉井真理前輩堂,釀7死2傷慘劇,最後被台南高分院改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新竹市東大路輪胎行縱火釀成8死慘案,兇嫌陳彥翔(31歲)因故與家人發生爭執,竟趁夜外出購買汽油縱火,一口氣奪走8條至親生命。有律師認為,如果沒精神問題,沒受到刺激,應該是死刑,但也有人指出,陳彥翔若有悔意,最終可能不會判死。對此,《ETtoday新聞雲》整理近年5大縱火命案判決結果,其中就有2案改判無期徒刑,關鍵差異供讀者一次看。

2016年除夕夜 翁仁賢放火燒死6至親:死刑已槍決

▲▼翁仁賢除夕縱火燒死6至親,槍決伏法前還嗆家人會追殺好幾個輪迴。(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翁仁賢除夕縱火燒死6位至親。(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2016年桃園龍潭一名么子翁仁賢自幼認為父母、兄長不公平對待,受到心理創傷後,呈現自閉與自戀人格特質,2016年除夕夜他決定趁圍爐機會殺害全家人,他趁著家人回到桃園龍潭祖厝圍爐團聚,將屋外的小客車潑滿汽油,並提著汽油桶往飯廳潑灑後點火,造成父母、看護、姪媳以及2名親姪共6人身亡。

翁仁賢被捕後得知父母都已被燒死,還冷血的說「他們本來就應該死了」,絲毫沒有悔改之意,僅對看護被牽連感到抱歉。他也透露,從小就沒有感受到父愛和母愛,高職本來想讀畜牧科,還被家人擅自改成汽修科,對此感到非常怨恨,認為家人都不懂他的痛苦之處。

▲▼翁仁賢比中指。(圖/記者吳銘峯攝)

▲翁仁賢對媒體比中指。(圖/記者吳銘峯攝)

翁仁賢在開庭前態度也相當囂張,不僅對媒體比中指,還多次辱罵法官「胡說八道」、「丟人現眼」、「恐龍法官」、「多讀點書」等,更審時甚至對家人說「人可以輪迴幾十次,我就追殺你們幾十次」,堅稱對家人死亡不會感到抱歉。

最終翁仁賢在2019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2020年4月1日法務部批准翁仁賢的死刑執行令,他在臨終前留下遺言,仍嗆「家人好好保重身體,我會追殺好幾個輪迴」。等到槍決結束,親屬接獲通知後,認為他已不是家人,拒絕領回其遺體。

2016年3月23日 湯景華打官司記恨縱火奪6命:無期徒刑定讞

▲▼湯景華反問記者,辯稱清白。(圖/記者吳銘峯攝)

▲湯景華。(圖/記者吳銘峯攝)

湯景華(54歲)2014年4月間與友人前往三重某小吃店用餐,欲將雨傘攜入遭店家制止,雙方囗角;湯男最後與店內出聲制止的翁姓男子發生肢體衝突,鬧進法院,官司2年後湯男敗訴確定。湯男由判決書得知翁男家地址,在2016年3月23日到翁男三重住處騎樓縱火燒機車,造成翁男6名家人遭燒死,翁男則因為正在當兵而逃過一劫。

景華4度遭判處死刑,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限縮兩公約法的解釋,認為「所謂『最嚴重的罪行』是指涉及『直接(確定)故意殺人』的犯行…才可以適用死刑。」因湯景華屬「間接(不確定)故意殺人」,故不能判處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最高檢察署於去年9月間提出非常上訴,並聲請大法庭解釋,但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判決並無違誤,因此駁回非常上訴。

2017年11月22日 華僑李國輝中和出租公寓9死案:死刑

▲▼中和出租公寓縱火害死9命,李國輝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中和出租公寓縱火案兇手李國輝。(圖/記者吳銘峯攝)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一處出租公寓,2017年11月晚間遭人縱火,造成9死慘劇。檢警單位調查後,逮捕緬甸華僑李國輝(53歲)。李男自稱遭受友人在臉書群組中以「藍牙播放聲音」方式霸凌、嘲笑,在本案發生前,他就曾有2次縱火行為。而他為了逃避幻聽多次搬家,最後以每月2500元遷入胡姓友人在中和之租屋處。

但他又以聽到幻聽為由,於2017年11月22日以寶特瓶盛裝的預藏汽油,對蘇姓友人的住處縱火報復,造成包括胡姓友人在內共9名房客慘死火窟。檢警將他逮捕後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均將他判處死刑,目前仍由高院進行更三審中。

2019年12月14日 曾文彥佛堂縱火釀7死:無期徒刑

▲男子曾文彥,挾怨縱火燒毀玉井真理前輩堂,釀7死2傷慘劇,台南地院以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記者林云翻攝)

▲曾文彥挾怨縱火燒毀玉井真理前輩堂,釀7死2傷慘劇。(記者林云翻攝)

曾文彥於2017年間,曾在位於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居住,因發生口角衝突而離開;復於2019年4月3日出獄後,表達欲返回前輩堂居住遭婉拒,因此心生怨懟;又因於2019年12月13日與家人發生爭執,生氣失望之餘,因「反社會人格障礙症」人格疾患之特質,及對前輩堂的怨懟情緒,轉為報復攻擊行為。

曾文彥在2019年12月14日1時14分許,將多達10公升之汽油潑灑在前輩堂北棟1樓玄關及臨西邊走道附近處,再以打火機點燃衛生紙引燃汽油,瞬間引發爆裂燃燒的巨大火勢後逃離現場,造成前輩堂北棟現有人居住的建築物重要結構均遭燒燬,當時其內住戶6人來不及逃生死亡,1人經搶救送醫後不治死亡,9名住戶幸因逃出火場免於死亡。

曾男事後自首,一審以曾男犯殺人罪等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合議庭16日上午以曾男自幼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且治療不彰、符合自首條件等4項理由,改判無期徒刑,裭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2022年3月6日 台中租客鄭明光縱火奪6命:羈押中

▲鄭姓房客因養羊與莊姓女房東產生糾紛,心生不滿縱火。(圖/資料照)

▲鄭姓男房客因與莊姓女房東產生糾紛,心生不滿縱火,釀成6死6傷的慘劇。(圖/資料照)

台中市興中街大樓3月6日一場惡火奪走6條生命,租客鄭明光因養羊與女房東莊麗卿產生糾紛,案發當日凌晨,鄭男牽羊到住處附近公園散步,遇到莊女,2人又再次吵起來,莊女因而揚言要將人趕出去,沒想到鄭男因此心生不滿,竟於同日下午4時持打火機在租屋處2樓樓梯間點燃雜物後逃出屋外,甚至還跑到超商買泡麵,而由於整棟樓屋內堆放許多雜物,火勢瞬間一發不可收拾。

另外,因莊女平時愛撿資源回收物,並將撿來的回收物堆積在1樓與樓梯間,阻害逃生,導致火災發生時,消防員行動困難,無法在第一時間佈水線灌救,因而釀成6死6傷的慘劇。

▲莊姓女房東。(圖/資料照)

▲莊姓女房東。(圖/資料照)

近日檢方偵結,認定鄭男涉犯殺人、殺人未遂及縱火等罪嫌,從重依殺人罪嫌將他起訴;至於莊女部分,涉犯刑法第189條之2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嫌、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從重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嫌將她起訴。法院開庭後裁定鄭男繼續羈押;莊女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按這訂閱Podcast《小編沒收工》每天熱門話題聊不完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