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分片!救護車狂鳴笛閃燈 小貨車硬不讓...擋路850m下場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市消防局永安分隊7日下午執行興達路救護案,但在送醫途中遭到一輛小貨車擋道,儘管救護車一直鳴笛、閃燈示意讓道,但該輛小貨車依然視而不見、充耳不聞,足足擋道850公尺,讓救護人員氣得將行車紀錄器影像PO上網。警方表示,檢視影像畫面,自小貨車聞救護車警號,不立即避讓,將依法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救護車狂鳴笛閃燈,小貨車就是不讓擋道850m...下場出爐。(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救護車狂鳴笛閃燈,前方小貨車就是不讓擋道850m。(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如果車上是你的親人...」一名救護人員在FB社團中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表示,同事已經閃燈鳴笛示意讓道,但就是聽不見,也許又是一個隔音很好的車輛。地點在前峰路123巷口又轉公園西路三段,擋道850m。該救護人員呼籲,遇救護車、消防車、警察車、工程救險車務必減速、靠邊、讓道。

▲▼救護車狂鳴笛閃燈,小貨車就是不讓擋道850m...下場出爐。(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救護車狂鳴笛閃燈,小貨車就是不讓擋道850m,警方將依法開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對此,消防局表示,7日16時49分永安區興達路救護案件,於送醫途中遭貨車阻擋情形,因救護車遭阻擋之認定與裁罰非屬消防局權責,遇相關情形,將提供相關佐證資料移請權責機關處理。

警方表示,檢視影像畫面,自小貨車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45條第2項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岡山警分局呼籲,請用路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應立即靠道路右側避讓,勿影響救護、救災黃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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