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女被性侵鬧出人命 早餐店小老闆下場慘

▲粘姓計程車司機遭指控對身障女子兩度猥褻與三度性侵,但粘男辯稱與女子是男女朋友關係,女子也聲稱「有老公就是你」,檢不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南投20多歲男子性侵12歲少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南投一位家裡經營早餐店的男子,網路上認識12歲少女,2人進而交往,男子還把少女帶到河堤邊性侵,結果少女懷孕被學校發現報警。男子最後被法官判處1年10個月,緩刑3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20多歲男子在自家經營的早餐店上班,2019年時上網認識12歲少女,2人關係發展變成情侶。交往9個月時男子帶少女到河堤邊想發生關係,少女不從他就硬上,結果少女懷孕被學校發現後報警。

法庭上男子對自己的行為坦承不諱,並稱自己一時失慮才犯下大錯,但少女父親相當火大堅持提告。不過法官考量男子犯後有悔意,後來雙方也確實談成和解,判處男子1年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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