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特優村長」掀衣性侵緩刑女 噁喊「給我吸一下」最終判決曝

▲▼性侵,性犯罪,強姦,性騷擾。(示意圖/CFP)

▲特優村長將女子帶到工寮,不管她拒絕,性侵得逞。(示意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彰化縣田尾鄉豐田村「特優村長」陳世賓(已解職),受地檢署委託監督服義務勞務時,將受緩刑宣告的女子載到工寮,假意按摩,趁機掀起女子衣服「給我吸一下」「你的胸部很漂亮」,性侵得逞。最高法院審理後,24日將他判刑4年定讞。

陳世賓(63歲)從2010年起就勝選擔任村長,多次連任成功,更在2016年間獲得彰化縣府頒贈「特優村長」。田尾鄉在2018年9月1日被彰化地檢署遴選為辦理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與緩刑義務勞務之執行機構,陳世賓代表豐田村督導、執行地檢署所委託事務。至於被害的女子小欣(化名)則是因為犯偽造有價證券罪,遭判刑後獲法院諭知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80小時之義務勞務。

判決指出,小欣2019年10月17日上午8時許,到豐田村指定地點修剪樹木、除草,小欣勞務到11時許,陳男到場並動手捏小欣的肩膀按摩,隨後叫她上機車,要幫她推拿舒緩,騎機車將小欣帶到附近的工寮。進入工寮後,陳男假藉按摩之名揉捏,小欣雖明示拒絕,直說「不要」,但陳男仍硬來;最後更掀起小欣的上衣、解開內衣,而後說「我看一下,我看一下」、「你的胸部很漂亮」、「給我吸一下」,最後強脫小欣褲子,指侵得逞。陳男又說「你不想要嗎,要插嗎,要插嗎」,打算繼續性侵,但最後未能勃起還早洩。陳男拿出衛生紙、濕紙巾讓小欣擦拭,最後更將證據全都帶走,並騎車帶小欣回去,恐嚇小欣不能說出。

小欣返家後向母親說出,母親要她記得蒐證。果不其然,3天後小欣偷偷帶著錄音筆又到豐田村服勞務,陳男又現身說現場樹木已經修剪完畢,要騎機車載小欣到其他地方勞務,最後帶回同一個工寮。陳男立刻現出原形,色問「那一天,那一天我跟妳親妳下面妳會舒服嗎」,小欣回答「不舒服」,陳男竟說「挖,哪有可能」、「妳可能是性慾過度啦」、「用的太多啦。妳也不會放齁。」而後噁問「要不要再玩」、「來啦」、「吸一吸來」、「好啦,沒關係啦」、「不會啦,我跟妳全套的,慢慢的」、「妳是哩滴水了」全都被小欣錄下。小欣這次頗有防備,雖陳男仍企圖硬脫,但未能得逞。小欣提告,陳男遭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雙方情投意合,但法院勘驗小欣的錄音檔後,認定陳男確實性侵,一二審均將他判刑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4日駁回上訴定讞。此外,陳男2018年第三度連任時,找幽靈人口前戶口投票,最後險勝3票連任成功,事後遭判刑5月、褫奪公權1年定讞,已經於去年4月間被解除村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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