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委林昶佐。(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監察院20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與妻子名下有5筆土地及7筆建物,總共擁有2房。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棟為台北市中正區價值4400萬豪宅,但卻是在罷免日結束才申請更正,引來外界質疑是否刻意拖到事後才補報。對此,林昶佐稍早也做出說明。
▲立委林昶佐財產申報。(圖/翻攝廉政專刊,點圖可放大)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曾指控,林昶佐名下有豪宅卻沒有登記,而今根據《廉政專刊》,發現林的妻子葉湘怡名下有一棟位在台北市中正區的房產,取得價額為4400萬元,夫婦兩人則背負了3500萬元的房貸,但備註欄標明,該房產是申報人在今年1月17日申請更正,而林昶佐的罷免案是在1月9日。
林昶佐回應,本人相關財產資料已和監察院完成介接,監察院統一於「110年11月01日」起彙整相關資料,故以此為申報日期,所有已完成介接之立委皆為此日期。「110年12月25日」則為本人確認相關財產無誤及未介接資料上傳日,關於媒體報導之不動產變動,早已在當時皆已依法申報。
林昶佐強調,監察院於今年一月份通知須調整格式,因此依監院要求調整,並加註「111年1月17日依法自動申請更正」。該變動僅限於調整格式,實際內容與12月25日申報之財產資料完全相同,所謂罷免投票後再行補申報並非事實。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