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地方焦點

人妻護理師與人夫上摩鐵被「抓猴」 瞎掰做臉男稱幽會法官判賠20萬元

▲已婚何姓女護理師與人夫上旅館開房間,離去時當場被男方妻子堵住,何女被告要求賠償60萬元,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何女賠20萬元。(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林悅翻攝)

▲已婚何姓女護理師與人夫上旅館開房間,離去時當場被男方妻子堵住,何女被告要求賠償60萬元,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何女賠20萬元。(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已婚何姓女護理師與人夫上旅館開房間,離去時當場被男方妻子堵住,何女被告要求賠償60萬元,何女辯是僅為男方做臉、未發生性關係,但法院審理時男方作證與何女有到汽車旅館約會,有男女朋友交往關係及發生過性行為,交往時間約1年以上,台南地院法官判何女要賠20萬元給元配。

元配提告表示,她與丈夫在2007年結婚、育有子女,何女任職診所護理工作、也是有夫之婦,何與阿雄是臉書朋友,她在2021年1月發現何女與其丈夫的LINE對話有曖昧言語,驚覺兩人疑有婚外情。

元配察覺2021年3月25日下午,丈夫開車搭載何女到一家汽車旅館,在兩人欲離開時被她當場攔下,何女下車離去。她質問丈夫,丈夫坦承出軌約有兩年,每次都以工作外出為藉口,私下跟何女到摩鐵幽會。元配怒稱指她勤儉持家,竟遭丈夫背叛,但考量子女及家庭圓滿,她隱忍未離婚,但要向何女侵權行為求償60萬元。

法官審理時,何女辯稱她平時僅以LINE與男方閒聊,男方得知她除在診所工作、也有做臉部美容,兩人才約2021年3月25日到汽車旅館,由她幫男方做臉,她並未與男方交往,也不知道對方是人夫,且告訴人與男方並未離婚,難認元配精神上受有巨大痛苦,及侵權賠償。

但原告丈夫到庭作證稱與何女有到汽車旅館約會,有男女朋友交往關係及發生過性行為,交往時間約1年以上;另,兩人LINE對話有,有:「早安、親愛的、天氣冷還是要多注意保暖;好的好的、真好睡的天;真的、這種天氣窩在被窩裏和妳抱在一起最好;真的」、「我們這個月還能見面嗎、1/29週五那天可以嗎;應該可以、我會想辦法」、「愛你;我也愛妳」等對話內容。一審法官認為這足可證何女知情男方是人夫且雙方有情侶交往關係,係侵害小芳的配偶權,判何女要賠20萬元給元配,本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