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銀荒唐理專盜16客戶1億元 6年偷84次...錢拿去賭博+買美股

▲新台幣,台幣,現金,鈔票,銅板,金錢,錢。(圖/pixabay)

▲匯豐銀行天母分行蔡姓理財經理,從2008年起,挪用16名客戶款項達1億409萬元,更導致銀行替他墊付6752萬餘元。(圖/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超離譜!匯豐銀行天母分行蔡姓理財經理從2008年起,為支付賭債、投資美股,或當自己有資金需求,就以參雜空白匯款單,由客戶親簽後再由他手寫受款人欄位等手法挪用客戶款項,6年下來挪用16名客戶共1億409萬9502元,全案因被檢舉而曝光。蔡男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士林地院審結,認他危害人民對銀行制度信賴等,依違反銀行法判處8年6月。

蔡男從2008年8月18日任職匯豐銀行,擔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到隔年12月31日,從2000年1月到2019年3月26日擔任卓越理財客戶資深經理,工作內容均為提供客戶理財規劃諮詢與服務,包括開發新的卓越理財客戶、維繫卓越客戶理財關係、提供卓越理財客戶全方位專業理財規劃及財富管理諮詢,以及提供符合客戶需求的理財服務及產品等。

但蔡從2008年開始,就因為投資、賭博,開始挪用蕭姓等16名客戶的存款。

▲邱姓婦人今年4月間在龍潭區某郵局見隔鄰婦人遺失3萬元現金悄悄侵占被警方循線查獲。(示意圖/取自Pixabay)

▲蔡男為了賭債及投資等,挪用客戶存款達1億餘元。(示意圖/取自Pixabay)

2019年3月21日蔡男在台北市調處自首坦承:「我做了違法的事情,今天來貴處自首,108年3月20日自白書是我本人所撰寫,我在101年至107年間,共計挪用客戶蕭姓客戶存款2338萬7千元,挪用客戶唐姓客戶存款約2千萬元」6年內共挪用84次客戶款項。

監守自盜3種手法曝光!他利用A手法,參雜空白匯款單,由客戶親簽後再由他手寫受款人欄位;B手法,參雜由不知情銀行櫃員繕打受款人欄位資料的匯款單後由客戶親簽;C手法利用代客戶處理匯款事宜,由客戶親簽匯款單後,他手寫受款人欄資料。

案件爆發後,匯豐銀行代替蔡男賠償客戶損失,共計6752萬4867元,不僅如此,金管會認匯豐銀行未妥適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等,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及同條項第3款、第129條第7款裁罰800萬元。

合議庭審酌蔡男為銀行職員,未謹守誠信義務和銀行法之規範,竟圖謀私利,利用擔任理財經理職務期間,以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洗錢等方式為違背銀行職員職務的背信行為,詐取客戶存款,不僅危害社會交易安全及國家金融市場秩序,以及人民對於銀行制度信賴,犯行期間達6年,對於銀行和客戶財產侵害甚鉅,考量他坦承犯行,陸續返還客戶部分金額,償還滙豐銀行近3千萬元,依違反銀行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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