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休假想瘋啦!軍官偽造罹癌證明連休16天 連長醫院找不到人

▲桃園市某大學前育成中心楊姓女經理,盜刻校長印鑑申辦專線與網路供自己使用,離職後被查出一筆1萬4千餘元電話網路費用,驚覺楊女偽造文書。(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中尉排長為了休假,竟然偽造醫院診斷證明,謊稱罹癌。此為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陸軍自願役李姓中尉排長,為了休假,竟在網路上下載長庚醫院診斷證明,謊稱自己罹患「間葉層腫瘤」,連休16天假。連長察覺有異,到醫院探視,卻找不到人。一審將他判刑1年2月,李男逾期上訴遭二審駁回,他又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3日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李男2016年11月16日起,擔任位在屏東的陸軍機械化步兵某單位志願役中尉排長,但他因個人家庭因素,為求免除請假期間之職役,從2019年8月底起,開始偽造診斷證明。他從網路上下載林口長庚醫院診斷內容為「間葉層腫瘤」之診斷證明書圖片檔案後,再透過電腦修圖軟體將圖片上的姓名、身分證字號等年籍資料,變造為自己的資料,再以LINE將圖檔傳送給廖姓連長。連長准假6日。

6日假期即將期滿,李男又偽造長庚醫院診斷證明書圖片,這次圖片中還註明是「惡性」間葉層腫瘤,又獲得5天病假。之後為了延長病假,他又偽造長庚醫院腫瘤科的掛號證明,以住院治療為由,又請了5天病假。連長心生懷疑,特別到林口長庚醫院探視,卻找不到人;經過向醫院櫃檯詢問後,才發覺李男從未到醫院診療。連長向憲兵隊舉報,檢方偵查終結後,對李男提起公訴。

一審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坦承不諱,台中地院認為他犯下《陸海空軍刑法》的「意圖免除職役詐偽罪」將他判刑1年2月。李男收受判決書後,又未準時提出上訴,在逾越上訴期限後,提出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以上訴逾期為由駁回上訴。李男不死心,又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仍駁回他的上訴,全案定讞,李男將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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