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老母親中風又失智 基隆兄弟盜領1000萬元辯:媽有同意

▲▼現金,帳戶,銀行帳戶,印章,開戶。(圖/pakutaso)

▲基隆一對湯姓兄弟被控,他們趁著母親腦中風又罹患失智症之際,偷拿母親的存摺印章領走1000萬元。(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akutaso)

記者林冠吟/基隆報導

基隆一對湯姓兄弟被控2015年時趁著母親遭診斷出失智症、腦中風等疾病,無正常辨識能力時,私自拿著母親在農會和信用合作社的存摺和印章,分批各自領走母親500萬存款,直到2018年6月母親因病過世,女兒查詢母親遺產時,才驚覺湯姓兄弟竟已私自領走母親共1000萬元遺產,怒告湯姓兄弟偽造文書。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等,判處湯姓兄弟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庭審時,湯姓兄弟皆否認有偽造文書之嫌,哥哥向法官堅稱,湯母在世時就已依照遺產分配協議,將內湖房產與房屋租賃關係給予兄弟倆,因此兄弟各自領走母親共1000萬元存款,只是取得過去十幾年的租金,並無偽造私文書之故意;而弟弟亦向法官指出,湯母在世時哥哥就有詢問母親錢要如何處理,事後哥哥向他轉述母親的意思,就是將內湖房產租金1000萬轉匯各500萬元到兄弟倆的個人帳戶,至於會分次轉帳,是因為湯母有定存需要解除,有贈與稅問題。

不過基隆地院審理後卻發現,依據湯父生前所立遺囑顯示,內湖房產雖然已先過戶給湯姓兄弟,但卻明確表示收租的權利還是歸給湯母,以作為湯母的生活花用;而女兒也向法官證述,湯姓兄弟在母親還在世時,就將母親的存款領出,且2人都是等母親的定存單到期後領出,並非提前解約,如果有需要提前解約的話,則需經被繼承人同意,2人從頭到尾隻字未提母親是否有同意將存款領出一事,質疑如果母親真的同意將錢財交給湯姓兄弟,為何兄弟倆不親自帶著母親去領錢、辦理定存解約,而是等到定存單到期後再前往領錢?

法官審酌相關金流明細後也發現,湯姓兄弟所提出的歷年租金資料與2人所提領的金額不符,而房屋租金收繳後也已存入湯母的戶頭內,與湯母的固有存款有混同情形,認為湯姓兄弟倆不得在未經湯母同意下提領款項;而從湯母患病到失能的時間軸來看,湯母2015年初因腦中風入院治療直到年底遭診斷出中度失智症後,其身心狀況早已反覆不定,實難僅憑湯姓兄弟2人所述,就判定2人提領湯母共1000萬元款項為經過湯母確實理解,並同意提領之情形,不採信兄弟2人辯詞。

法官指出,審酌兄弟倆竟在母親罹患失智症的情形下,以盜蓋印章的方式冒用母親名義提領母親存款,影響侵害同為繼承人的姊姊,且2人犯後均否認犯行,態度非佳,更還各自獲得500萬元,金額甚鉅,依共同犯行使偽造文書等6罪,各處湯姓兄弟2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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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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