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小王子」妻砸1238萬買大師水墨竟沒證明 毀約勝訴

▲ 台塑關係企業資深副總王文堯。(圖/公關提供)

▲王文堯妻子買畫作,竟沒拿到證明,法院認定毀約有理。(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塑企業創辦人王永在二房長子王文堯,被外界稱為「台塑小王子」。他的妻子林仟惠多年前向大藝術家畫廊創辦人莊喬伊,以1238萬元購買水墨大師吳冠中的4幅作品,還沒簽約就先匯款。但莊喬伊卻提不出真跡與來源證明,林仟惠毀約並起訴要求退款,一審判林仟惠勝訴,莊喬伊上訴,二審高院還是判決林仟惠勝訴。可上訴。

林仟惠起訴指出,她與丈夫王文堯,在2017年12月3日到大藝術家畫廊,向莊喬伊指名購買吳冠中的「故鄉小樓」、「歐洲街景」、「庭院葫蘆」、「小三峽」4幅畫作,當時莊喬伊向2夫婦表示,這是英國收藏家私人收藏,來源合法,還有文件可證明為真跡,莊喬伊承諾提出來源、真跡證明文件,2夫婦非常心動。

林仟惠第二天再到畫廊議價,最後以1238萬元成交,林仟惠並依莊喬伊的要求在訂購單上簽名以保留畫作,但未正式簽立買賣契約,林仟惠就匯款1238萬元至莊喬伊的私人帳戶。林仟惠之後取得畫作,但莊喬伊並未提供相關證明,林仟惠不滿,認為自己受騙,打算毀約,並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莊喬伊返還1238萬元。

法院審理時,莊喬伊拒絕返還,辯稱雙方已經買賣契約,拒絕返還1238萬元;此外,莊喬伊還堅持雙方契約成立,提出反訴,要求林仟惠給付尾款480萬元。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莊喬伊具有專業知識,對於吳冠中畫作出現偽作應該知悉,所以應該能依照專業向收藏家確認、並要求提供來源與真跡證明文件,因此一審法院認為莊喬伊沒有提出證明,確實違反交易公平性,因此一審法院認定林仟惠解約有理,判她勝訴。

莊喬伊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畫作為高價藝術品,無統一之公定價格,無論是收藏或投資,畫作是否為真跡及市場流通價值,就是買家最重視事項;所以真跡、來源證明文件之提出,在本件交易上為重要事項。高院認為,欠缺來源、真跡證明文件將影響本案畫作之價值及流通性,如果林仟惠事先知悉無法提出,一定不會答應交易,故高院還是認定莊喬伊沒有提出證明,確實違反交易公平性,林仟惠解約有理,再度判決她勝訴。另外高院也將莊喬伊的反訴,一併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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