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信徒教堂內禱告…抬頭見他「鳥放褲外」沒割包皮!嚇壞報警

▲▼台北方姓男子遭指控在教堂外露鳥,無罪原因曝光。(圖/翻攝自判決書,下同)

▲▼台北方姓男子遭指控在教堂外露鳥,無罪原因曝光。(圖/翻攝自判決書,下同)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方姓男子2020年9月底某日,遭指控在耕莘文教院的教堂外廊道,刻意舉高雙手,朝在教堂內禱告的女教徒「露鳥」,其中一名女教徒更清楚指出方男「沒有割包皮」但方男被起訴後獲判無罪,原因曝光!

根據檢方調查,方男2020年9月29日上午11時18分許,在耕莘文教院的教堂外廊道,面對在教堂內禱告的劉姓女性教徒等人,刻意高舉雙手,使他穿著上衣的衣襬往上提升,露出他露在褲頭外的男性生殖器。劉姓女教徒目睹後,嚇壞報警處理,檢方依公然猥褻罪將方男起訴。

▲▼台北方姓男子遭指控在教堂外露鳥,無罪原因曝光。(圖/翻攝自判決書,下同)

劉女在警詢時供稱,當時方男距離她約100公尺遠,褲頭低於生殖器官,「他多次高舉雙手露出生殖器,一次大概1至3秒,大約3次以上,我確定他有刻意朝我們這個方向讓我們看到,印象中方男還有刻意觸碰或套弄生殖器。

另外,劉女在偵查中也提到,方男多次將雙手高舉露出下體,「我可以看到他腹部的人魚線,且他的陰毛很黑,他沒有割包皮,我看得很清楚,他是故意把生殖器露在他的褲腰外面」,並指出,方男穿著的是沒有拉鍊的褲子。

方男辯稱,自己當天雖然並沒有穿內褲,但絕對沒有任何公然猥褻的犯行,表示「我案發當天的衣服比較短,所以我撥頭髮時有可能會不小心露出一點點肚皮,但我沒有露出生殖器,且案發時我並不知道教堂裡面有人,我只是站在該處撥頭髮,如果我有裸露生殖器的意圖,應該是要把鈕扣打開,拉鍊、褲子往下拉,且不會隔著一道牆壁來嚇人」強調自己只是「撥頭髮」。

▲▼台北方姓男子遭指控在教堂外露鳥,無罪原因曝光。(圖/翻攝自判決書,下同)

台北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方男確實有觸摸自己髮鬢、耳後、臉部等動作,但抬手方式是「手肘彎曲」、「舉至肩膀高度」、「觸碰髮鬢、臉部」,也沒有觸摸下體或套弄的行為,認為劉女的證詞與事實有所出入。

法院指出,雖然方男有拉起上衣袒露胸部、褲子位置較低、手扶褲頭,服儀不莊重的情形,但時間只有短暫數秒,也沒有特別將短褲往下拉、鬆開褲頭或拉鍊的猥褻行為,反倒多次在行走間提著短褲防止下滑的舉動,難以認定方男有裸露生殖器供人觀覽猥褻的意圖,判他無罪,目前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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