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夫出軌女兒同學,小三還對正宮娘家嗆聲,被告上法院要賠36萬元。(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人夫阿宏(化名)結婚30多年,卻偷吃女兒的同學小芸(化名),還因摔斷右腿髖骨,以不能爬樓梯為由,順理成章搬進小芸的電梯公寓,兩人同居了3個月,結果從事直銷業的小芸竟打電話到阿宏妻子的娘家嗆聲,表示已與阿宏同居,覺得「真有點招架不住、很享受、爽」,被正宮得知後告上法院。橋頭地院審理,法官判小芸侵害配偶權,要賠36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她的丈夫阿宏於2023年10月跌倒,導致右腿髖骨斷裂,手術完成後,原本打算聘一個看護照顧,沒想到女兒的同學小芸自告奮勇,表示願意幫忙照顧;阿宏出院時,因醫生交代他3個月內不得爬樓梯,他們住家臥室又在2樓,這時小芸又熱心表示她的租屋處有電梯,可以讓阿宏暫居,因此阿宏便先到小芸住處住了3個月,才回家休養。
正宮指出,沒想到小芸竟在2024年12月打電話到她娘家,表示自己早就和阿宏同居,還以影片及訊息傳送「我還真有點招架不住?雖然,但,過程還是很享受(爽)」等語,她才確定自己遭阿宏背叛,也沒臉面對親友的詢問,精神因此大受打擊,因此提告對小芸求償76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芸坦承與阿宏早在2023年4月9日交往,直到2024年12月底才分手,交往期間也曾同居和上床。
橋頭地院審理,法官判定小芸侵害配偶權屬實,審酌正宮和丈夫結婚30餘年,卻發現丈夫出軌小芸等精神上所遭受的痛苦,以及正宮擔任地政士,月收約12萬,小芸從事直銷,月收約4萬元,判小芸應賠償精神撫慰金3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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