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闖紅燈撞死機車騎士找兒頂替 父子都吃官司法官這樣警告他

▲屏東地方法院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 片)

▲屏東地方法院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呂姓男子酒後闖紅燈肇事後電召兒子駕車到場頂替,到場的員警機警立即調閱監視系統,查出他涉案,由於被撞的鄭姓機車騎士送醫不治,被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兩罪送辦,法官審理,考量他事後賠償500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死者家屬也請求法官輕判,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不可緩刑,可上訴。

判決書說,呂姓男子有酒駕紀錄,於2020年8月23日下午,在枋寮鄉玉泉路飲用威士忌酒後,駕駛自小貨車沿枋寮鄉農場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途經枋寮鄉玉泉村農場路與沿山公路紅綠燈仍運作中的交岔路口時,竟疏未注意遵守紅燈應停止行進之號誌,貿然闖越紅燈直行,撞到在沿山公路由北往南的鄭姓男子騎乘機車,致鄭男人車倒地,受到重傷,送醫不治。

呂男擔心酒駕肇事犯行曝光而受罰,乃電話告知其妻與兒子分別駕駛車輛到場協助,其子駕駛紅色廂型車先於警方趕至現場,並其駕駛車輛交給他使用,離開現場。其子(另以簡易判決 處刑審結)則留於現場,並基於頂替之犯意,向前往現場處理枋寮警分局員警佯稱係肇事者,且說明如何肇事等,惟員警立即檢視路口監視器內容,發現實情,由其子電話通知他返回現場,經警測得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2毫克,而循線查悉上情,依過失致死等罪送辦。

法官審視兩車撞擊及現場照片,發現兩車車損嚴重情況,可見案發時被害人傷勢甚重,機車彈飛至路旁草叢內等情,足見撞擊力道甚大,但呂男肇事後甚至電召其子駕駛乙車到場頂替,再駕其子車輛逃逸以躲避司法程序,如非員警立即檢視現場監視器畫面以釐清真相,偵查機關恐將耗費更多追查真正肇事人之時間與資源。

法官判決說,酒後駕車之行為已嚴重威脅合法用路人之人身安全,並可能造成他人傷亡及衍生家庭悲劇,迭經政府與媒體一再宣導或報導,是一般人酒後駕車上路,在客觀上應能預見若稍有不慎,可能肇致車禍意外,危及路上人員之生命安全,導致死亡結果發生。由於呂男深表悔悟,承認犯行,並以500萬元和家屬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也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合併判處有期徒刑3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