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妹搭客運遭猥褻,崩潰錄影逮人,判決結果近日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基隆報導
基隆林姓男子搭乘客運前往台北,而他見到鄰座女子小花(化名)長相貌美,竟起了色心,左手先是放在對方右大腿上,左手肘更是有意無意碰觸對方私密處。小花當下被林男舉動嚇壞不敢吭聲,只好拿手機錄影存證,等到到站後才趕緊向司機求救報警逮人。法院審理後,林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嫌判刑5個月。
判決指出,事發當時客運行經國道1號八堵交流道附近路段,而林男見到小花坐在一旁便起了色心,隨即利用小花因座位靠窗不易移動,且座位狹小呼救不易的情況下,先是將左手放在小花右大腿上,並還手指磨蹭,左手肘更不時觸碰到小花私密處,時間長達15至20分鐘之久。
過程中,小花曾試圖撥開林男的手,但林男卻不肯罷手,持續用手猥褻,小花嚇得不敢呼救,只好拿出手機錄影存證,直到客運到站後,她才趕緊向司機反應,並報警逮人。
不過,林男否認犯行,辯稱是車子搖晃才不小心碰到小花。對此,法官在審理時勘驗小花的影片發現,林男分別用手掌、手指、手臂觸碰小花大腿,且其左手肘關節部位非常接近小花大腿間的私密部位,可見他猥褻小花的動作多變,且精準放在小花右大腿的敏感部位,難以想像是因睡著而車子晃動之下的無意識動作。
法官審理後認定林男犯行,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嫌判他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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