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強制醫護打疫苗否則罰3千↑ 陳時中緩頰:不宜因此開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雲林縣有2件新冠狀病毒確診案。(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召開記者會。(圖/翻攝指揮中心直播)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苗開始施打,屬於第一類的醫護人員可優先接種,不過近日傳出高雄市府要求醫護人員,若無法提出不能接種疫苗的診斷證明者,且不願配合接種疫苗,將依法開罰。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依法開罰可以,但「指揮中心認為不宜開罰」,且「高雄市不會這樣做」。

高雄市府貼出公告,若因病無法接種疫苗的醫護人員,必須在本月20日前提出診斷證明,無法提供證明且屆時仍未施打疫苗者,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可處3000到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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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今日在指揮中心記者會上表示,傳染病防治法中有各種強度不同的管理措施,此種狀況若要開罰依照法定程序可以執行,但目前狀況指揮中心認為不宜以開罰威脅醫護接種疫苗,且高雄市府也僅是將人員列冊,不會直接罰款,他表示,現在僅是呼籲醫護人員要先保護好自己,還不到要處罰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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