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喊告!婚宴延期討17萬食材費 餐廳:未索全額38萬,人心更冷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桃園一對新人原訂24日舉辦婚宴,因疫情升溫,決定在婚宴前3天延期。餐廳業者認為,食材都已買進,要求賠償17萬元食材費。但新人覺得已付訂金5萬元沒拿回來,又被討17萬元不合理,雙方恐對簿公堂。對此,業者最新聲明表示,至今除了訂金之外,並未收到該新人任何一筆費用,所有的損失都是由他們來承擔。業者強調,並未索取未開桌數28桌共38萬0436元(未含服務費)的全額,而特別將金額降低至總價約4成左右,「比疫情更冷的,是人的同理心。」

桃園婚宴延期被討17萬食材費 餐廳:未索38萬全額!承擔所有損失。(圖/東森新聞)

▲新人和業者對於「延期婚宴」一事談不攏。(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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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在「爆料公社」臉書社團發文表示,原先邀請的賓客大多來自外縣市,結果碰上部桃群聚爆發,不少人陸續因防疫考量、公司政策取消到場,所以他們21日向餐廳告知延期需求;但業者回覆僅能以減少桌次辦理,或賠償食材費19萬元。

當事人指控,業者說要酌收19萬元食材費(後又改口是違約金),並沒收訂金5萬元,雖能理解餐廳已經投入一定的成本,但這金額並不是很合理;經協調後,餐廳從「19+5」萬元改成「17+5」萬元,意即訂金沒收+賠償17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當事人指出,決定去餐廳面對面溝通,到了現場,餐廳主任直接表示違約金就是17萬元,且不願意提供17萬元的明細,食材不能拿回,支付的17萬元不能抵下次消費,延後的婚宴優惠方案僅有指定日期送一些東西,並不收服務費,另把本次的訂金移到新的合約。

當事人說,當下並未答應任何方案,決定離開餐廳再討論,22日告知餐廳,訴求是「延期」,24日真的無法舉辦,訂金給他們沒收;而餐廳回這樣叫「取消」,24日確實沒舉辦就是毀約,「最後雙方仍無法達成共識,而餐廳直接表示遺憾,後續會有法務相關人員與我們聯絡。」而新人也到消保會線上立案,看後續如何發展。

桃園婚宴延期被討17萬食材費 餐廳:未索38萬全額!承擔所有損失。(圖/東森新聞)

▲▼新人不滿要收17萬元的食材費。(圖/東森新聞)

桃園婚宴延期被討17萬食材費 餐廳:未索38萬全額!承擔所有損失。(圖/東森新聞)

對此,餐廳25日發表聲明回應,婚宴會館與其他產業不同,很多時候人力物力都必須提早安排,付出成本;1/24是農民曆的喜宴大日, 而該對新人於1/18以前,都按照正規程序確認婚禮事宜,並無任何取消婚禮的想法;1/20新人詢問能否降低喜宴桌數,他們了解新人難處,予以減桌,而桌數減少產生的差額,站在雙方彼此體諒的立場,成本皆是由他們吸收,並未向新人收取任何費用。

餐廳說,1/21早上7時左右,新人於LINE上告知決定取消婚宴,令他們措手不及;當天初次電話聯絡時,家長明確表示願意支付衍生的食材費用,並於當晚和新人親自到本公司洽談詳細,由於婚禮前三天基本食材已全數進貨,而此費用也非無中生有要訛詐新人。

餐廳指出,對方反映「口頭告知需吸收食材」此點雖未於合約載明,但其實他們都有明註於合約第二點:婚禮前15天提供最後確認桌數,未開桌之方法須擇一,全部打包或是半價買斷。

業者表示,基於同理心,並未向新人索取未開桌數28桌共38萬0436元(未含服務費)的全額,而是特別將金額降低至總價約4成左右,費用僅僅是收取關於食材部分的必要支出,其他直至1/21前已然規劃安排好的人力、物力皆未要求支付。

▼餐廳協理徐上喻說,17萬元食材費是包括5萬元的訂金,也就是新人再付12萬元就OK。(圖/東森新聞)

桃園婚宴延期被討17萬食材費 餐廳:未索38萬全額!承擔所有損失。(圖/東森新聞)

業者強調,已將防疫措施做好做滿,包含用餐期間準備公筷母匙,以及入口處皆有安排人員量額溫入場和酒精消毒等等,甚至特別調整其婚宴活動流程,使新人避免與賓客近距離接觸,所有能做的,盡一切的努力也改變不了新人取消婚宴的決心。

業者說,第一次面談的共識是新人結清1/24婚宴取消不辦的食材費,並將108/12/8已支付的訂金5萬元,可特別延用至下一次婚期使用,雙方和平協議,24日再回覆;孰知一夜過後,新人回應不欲支付任何費用,並預告會訴諸媒體及法律,此等結果並非他們所想,令人遺憾,「比疫情更冷的,是人的同理心。」

業者26日又發聲明表示,在1/21新人取消婚宴的那天,團隊已立刻傷起腦筋,思考如何將食材做成便當,想要讓需要幫助的人獲得一份微薄的暖心;而在1/22新人二次來到現場,雙方確定協調破局後,當天馬上尋尋覓覓,確認一切相關事宜。

業者指出,每一組賓客的菜色、調味都是依照顧客需求有特別調整過的,所以並不會將未使用食材再給其他組客人使用,「至今,我們並未收到該新人任何一筆費用(訂金除外)」,所有的損失都是由他們來承擔。而由於怕浪費,業者已先將食材做成愛心便當發放。

餐廳協理徐上喻受訪說,17萬元食材費是扣掉5萬元的訂金,也就是新人再付12萬元就OK;家長來就說要告他們,現在一塊錢食材費都沒收到。

對此,消保官主任邱玉霞指出,訂金其實就是一個損害賠償的預定,那如果餐廳可以證明,他的損失其實不只有訂金,就能透過法律上去求償。

邱玉霞補充,衛福部有訂定婚宴訂席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如果新人必須取消婚宴,得依距離辦席日時間長短,要求業者依比例退還訂金,又或者14天內無法退還等,但這個範本只有行政指導效力,沒有法規效力。

▲辦婚禮真的也是一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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