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狠翁殺妻「大卸七塊」竟逃死 高院:認錯且年事已高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69歲男子陳登科,2018年5月間為了離婚財產分配問題,持刀揮砍妻子、再摀住口鼻致死,他更狠心將妻子分屍為7大塊。一審將他判處死刑,但高院二審30日改將他判處無期徒刑。高院指出,陳男已經罹患有持續性憂鬱症,且年近七十歲,並供認錯誤,高院認為依照他的年齡,無期徒刑已經足以使他終身與外界社會隔絕,所以改判。

▲▼桃園殺妻分屍案,簡婦才剛離婚3天,慘遭陳姓丈夫殺害分屍裝袋。陳登科移送分局。(圖/記者劉亮亨攝)

▲桃園殺妻分屍案,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劉亮亨攝)

本案發生於2018年5月25日上午,與妻子簡姓女子復婚的陳男,因離婚財產分配一事再與簡女爭吵,他最後氣的到廚房拿料理刀揮砍簡女頭部,簡女倒地後陳男再以手摀住口鼻致死。陳男隨將屍體拖進浴室,以料理刀、鐵鎚,將屍體切割成7塊,裝入塑膠袋或收納箱並灑石灰防止屍臭四散,內臟則裝袋放進冰箱。

2人的女兒察覺有異,隔天前往陳男住處找媽媽時,發現裝有異物的詭異袋子。女兒懷疑媽媽遇害,趕緊提著袋子前往派出所報案,當著員警的面打開袋子一看,竟是媽媽的頭顱,女兒當場嚇傻,全案因此爆發,震驚社會。一審法院審理時,陳男主張自己因心智缺陷而失去行為的辨識能力,要求免刑或減刑,但一審法院委請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進行鑑定,鑑定結果認定陳男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一審因此重判死刑。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30日二審改判陳男無期徒刑。雖然陳男仍主張自己心智缺陷以致於辨識行為能力受影響,但高院審酌後,援引一審的鑑定結果,再加上陳男先前並無幻聽、幻覺或言語混亂之紀錄,另外他雖不斷指稱妻子是被「木頭阿姨」殺害分屍,但子女均作證從未聽2夫婦提到「木頭阿姨」,因此高院認為他還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至於量刑改判部分,高院認為,陳男的行為令人髮指,但他目前罹患持續性憂鬱症,且已年近七十歲,並曾於檢察官偵訊及法院羈押訊問時供認錯誤,經綜合審酌後,高院認為以陳男的年齡,無期徒刑可使其終身與外界社會隔絕,足以防禦陳男對社會所生之潛在危險,故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黃玉婷。(圖/記者吳銘峯攝)

▲▼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黃玉婷。(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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