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編網路人氣小說的電影《學長》,2016年10月舉辦殺青記者會後卻未上映,娛樂公司因積欠酬勞挨告,意外曝光難產原因。(圖/立吉聖娛樂提供)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繼電影《那些年我們追的女孩》、《我的少女時代》獲得票房大成功後,台灣一度掀起青春校園電影的風潮,而立吉聖娛樂公司也於2017年,開拍由網路百萬人氣小說改編的電影《學長》,卻因出資人對影片不滿意、不願給錢而難產,台北影業公司因立吉聖娛樂積欠製作費提告,北院日前判立吉聖應給付273萬5000元。
《學長》於2017年10月間,就已舉辦殺青記者會,至今卻仍未上映,透過這份判決,也意外讓電影難產原因曝光;台北影業公司主張,立吉聖於2017年2月簽約,以400萬酬勞接下特效後製,之後剪預告片以8萬5000元報價,又因立吉聖交付的影片原始檔,容量超過40T,已超越契約內原定的20T容量,需再給付30萬酬勞,但立吉聖卻只付了165萬,要向立吉聖索討積欠的273.5萬酬勞(400+8.5+30-165=273.5)。
立吉聖表示,台北影業未完成電影特效後製,自然不能要求酬勞,且說明酬勞須等出資人審核過關後才能給付後,對方總經理也同意,事後因出資人認為影片未達標準而拒絕給錢,既然台北影業後製未達驗收標準,立吉聖自然也不用給付酬勞。
北院審理期間,立吉聖代表曾表示,「我跟台北影業來往很多年了,這次是因為金錢方面有些問題,所以目前還沒辦法給付,但我一定會付,…,台北影業請求的金額理論上沒錯」,法官認為,合約書內沒寫到立吉聖所稱,「出資人驗收後才給酬勞」的條文,立吉聖也沒提出其他證據佐證說法、沒道理以此拒付酬勞,判立吉聖應給付台北影業273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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