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基本法》行得通! 林鄭月娥:去年1.1萬次集會證港人自由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今年4月4日為《基本法》頒布30周年。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撰文表示,香港回歸22年來,雖然經歷種種考驗,但整體上「一國兩制」的落實是成功的,香港在基本法保障下確立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保留法制與司法獨立,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在對外發展也有長足發展。

林鄭月娥介紹,香港特區以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自由開放的經濟模式和與大陸緊密連繫的優勢,發展成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並以良好法治、司法獨立和資訊自由吸引了逾9000家海內外企業落戶香港,不少並以香港為它們亞太區的總部。

林鄭月娥也指出,香港市民珍而重之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均得到《基本法》的憲制保障。《基本法》清楚訂明法官是根據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她上月也接納了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接替明年退休的馬道立。

▲香港,新冠肺炎,酒吧。(圖/路透)

▲香港宣布禁酒令後酒吧冷清。(圖/路透)

此外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遊行、示威、人身、通訊...等自由。林鄭月娥透露,2019年香港有超過11,000次公眾遊行和集會,總數是1997年的十倍,證明市民所享有的自由有增無減。這些公眾遊行和集會,只要是和平、合法地進行,特區政府都是尊重,警方亦會給予適當的協助。

但林鄭月娥也補充,上述的自由並非絕對,市民行使自由時,須同時尊重他人及受法律約制。法庭指出,若只是强調個人權利而不顧及守法,人們很容易自以為是,只看重自己的權益,而漠視別人和社會整體的權益,社會便很容易陷入紛亂。

林鄭月娥強調,《基本法》容許香港以「中國香港」名義,單獨與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現階段受新冠疫情影響衝擊經濟,等疫情過去會立即重啟在海外推廣香港,和加強對外關係的工作,期望以最快速度讓香港經濟重拾升軌。

「《基本法》的實踐充分證明「一國兩制」是對香港最佳的制度安排」,林鄭月娥文末指出,「我鼓勵市民多了解《基本法》,細閱當中的制度保障、我們應有的權利和責任,思考我們應如何讓香港繼續發揮優勢,給每一個香港人追求夢想的機會,讓香港與國家同發展、共繁榮」。

香港政府網5日又公開影片,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回歸22年來,整體上沒有人會不同意,香港是保持了,雖然在經濟上有起伏,但是都能安然度過,「證明《基本法》這套制度行得通,令港人有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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