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團體檢舉他違法 陳雄文:各縣市都這樣,不能擴張法律解釋

▲罷韓團體檢舉陳雄文      。(圖/地方中心攝)

▲罷韓團體檢舉陳雄文 。(圖/地方中心攝)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罷韓二階在9日正式送件,共送了40萬7584份的連署書進選委會,不過罷韓團體同時也控訴擔任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的陳雄文,與「高雄市副市長」職位有重大利益衝突,卻未自行迴避,認為他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陳雄文10日正式回應對於第二階段的連署書審查標準,對於被檢舉,他說幕僚長以上擔任主委,各縣市都如此,不能某個地方的某個團體,做了某個主張就擴張法律解釋。

▲▼罷韓4君子檢舉陳雄文。(圖/記者洪靖宜攝)

▲罷韓4君子檢舉陳雄文。(圖/記者洪靖宜攝)

Wecare高雄發起人尹立表示:「昨日已經具名檢舉,陳雄文兼任選委會主委舉辦罷免,已經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於陳雄文是副市長,若是韓國瑜被罷免成功他也會被解職,選委會有前例是由秘書長擔任主委,文官是公務員,可是政務官會隨著市長解職而被解職,陳雄文球員兼裁判,不知道韓國瑜交代什麼,堅持為何一定要站在主委位置。」

他們認為陳雄文擔任主委,對連署書的查對及審核,顯然擁有實際的行政裁量權及影響力。而連署書的剔除與否,和罷免是否通過第二階段進而成案,更與陳雄文的利益有所相關,因為韓國瑜遭到罷免後,所任命的政務人員也將隨首長去職。

▲▼ 高雄市副市長陳雄文            。(圖/記者翁進忠攝)

▲高雄市副市長陳雄文 。(圖/記者翁進忠攝)

而被點名的陳雄文今天首度回應,對於第二階段的連署書審查標準,他認為,第一,對於審查連署人資格,是否設籍在選舉區;第二,連署人是否曾簽屬過第一階段提議書,也必須剃除約有3萬份;第三,身分戶籍資料不清楚或是有錯誤的也要剃除,會判斷是否為代簽或是偽造,甚至連印章是否本人的,都是查核事項。

對於被檢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陳雄文說:「全國各縣市不論市長是被選舉人,或被罷免人,大概都是副市長來代理,如果罷韓團體認為我必須利益迴避,那我建議最好去對選罷法討論,由幕僚長以上市長、副市長、秘書長來擔任,查一下各縣市都這樣,不能某個地方某個團體做了某個主張就違背、擴張法律解釋,一切依照法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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