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會拉!皮條客4個月攬1400人被逮 吐7萬佣金再罰9萬

▲桃園市童姓男子2度邀約國中女生上摩鐵開房,第3次相約卻踢到鐵板。(示意圖/Pixabay)

▲趙姓男子替應召站工作,負責拉攏男客上門與小姐性交易,成功1人可抽50元,工作近4個月他一共賺進7萬逾元。(示意圖/Pixabay)

記者徐愷昕/基隆報導

40歲趙姓男子日前替應召站工作,負責拉攏男客上門與自家小姐性交易,成功1名可抽50元,4個月內賺進7、8萬元。日前他工作時遭警持搜索票當場逮捕並移送法辦,基隆地院2月14日審結依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沒收他不法犯罪所得7萬元。

據判決,趙男2019年6月底、7月初開始替應召站工作,專門媒介小姐與客人性交易,每介紹1人小姐收1000元他可以抽50元,因才工作4個月就賺進7、8萬元,估計他成功攬客1400至1600人,未料,原本以為一切都得心應手時,同年10月24日晚上9點30分許,趙男才剛招到2名男客進入房間時就被警持搜索票查獲。警方當場查扣鑰匙、帳冊、保險套116個、潤滑液3瓶、計時器3個等物,並將趙男帶回偵訊。

▲▼旅館,摩鐵,房間。(圖/示意圖/pixabay)

▲趙男2019年10月24日晚上9點30分許,才剛帶2客人進房間就遭警持搜索票查獲。(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趙男不思正途,為了賺錢竟媒介成年女子與他人從事性交易,對社會善良風氣已構成負面影響,行為實在不應該,但念在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審結將他依違反「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沒收不法所得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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