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14天內曾赴陸港澳 不受理簽證申請

▲▼外交部單位主管例行說明會,發言人歐將安、亞東太平洋司長葛葆萱、台日關係協會秘書長郭仲熙。(圖/記者劉亮亨攝)

▲外交部單位主管例行說明會,發言人歐江安。(圖/記者劉亮亨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針對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外交部6日表示,政府已將中國大陸全境(含香港、澳門)列為重疫區「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外籍人士只要14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暫緩入境我國,即使有特殊原因,我駐外館處也不再受理簽證申請。

外交部指出,已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而擬返台的外籍人士,若在14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者,返台之後將限制居住,並進行14日的「居家檢疫」措施,而管制措施將於2月7日起正式實施,並持續視疫情狀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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