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遭判5年半 再開庭竟稱「衝庭」又晃點

▲▼惡房東張淑晶和媒體大玩躲貓貓,在法院內躲了近1小時,才鐵青著臉離開,但因愛車先前被查扣,只得搭計程車。(圖/記者楊佩琪攝)

▲張淑晶二審開庭,竟稱「衝庭」,又晃點法官不出庭。(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的新北市女房東張淑晶,因誣告多名房客遭檢方追加起訴,一審判刑5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上月底首度開庭時,張淑晶竟無故不到庭,晃點法官。法官排定7日再度開庭,但開庭前她竟打電話說自己「衝庭」,臨時請假。法官決定先調查張女到哪間法院開庭?開什麼庭?是否有合法請假事由?否則可能進行拘提。

張淑晶從2013年起,利用套房出租、簽約設局等多種方式坑殺房客,被媒體多次踢爆後,仍繼續坑殺房客。她低價承租新北市5間房屋,重修隔間、裝潢後當起二房東,並對外宣稱全新裝潢、水泥隔間,但事實上卻是用劣質材料隔成套房,以月租9500元不等分租給學生、社會新鮮人、單親媽媽等人。有媒體估計,最少超過160名房客受害,被害房客上PTT貼文怒控遭張淑晶坑殺的過程,引起大批被害人回應。

檢方介入偵辦,發現她在出租房屋過程中,除了隱匿租約不利條款、帶看非租屋房等方式,誘騙房客簽約;等發生糾紛後,她立即開口討違約金,不給錢她就提告,甚至以連帶保證人是共犯為由,一併誣告房客親友。檢方在2015年4月、9月,分2波起訴她。其中針對檢方第一波起訴部分,一審新北地院認定共78人受害,將她判刑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

本案為檢方第二波偵結起訴部分,新北地院一審認定共56人受害,也將她判刑5年6月。全案上訴第二審,高院23日首度開庭審理,但張淑晶竟無故不到庭,受命法官在庭上空等,無奈改期再開庭。

但改期後,張淑晶仍不改藐視法院的態度,竟然在開庭前才打電話告知她「衝庭」,不能到庭,讓法官、公訴檢察官在庭上空等。而法界人士表示,所謂「衝庭」是指律師因受理訴訟案件過多,同一時間遇到數個庭期召開,無法兼顧的情形;張女竟以為自己是律師而以「衝庭」為由,不來開庭。對此,法官並未立刻動怒,僅表示會調查她是否真的到別的法院開庭,是否為合理請假事由,不排除拘提張女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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