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癌夫控「13年沒滾過床」想離婚 老婆一段話感動法官結局大逆轉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一對同樣擔任教職的夫妻因為感情疏離,羅姓丈夫聲稱兩人長達13年沒有性生活,甚至早已分房睡,妻子又時常晚歸,連他罹患癌症也不聞不問,這才心寒決定訴請離婚。但高等法院調查後發現,羅妻為了修復這段關係做過婚姻諮商,也尋求過宗教力量幫助,工作繁忙還得兼顧家庭、照顧子女,反而是羅男應負的責任比較多,最後判他敗訴,不准兩人離婚。

▲▼房間,床,睡覺,休息,開房間。(圖/pixabay)

▲羅男聲稱與妻子已有13年沒有性生活,希望法官可以判兩人離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羅男在判決書中主張,他與妻子是在2002年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的子女,原本婚後夫妻關係還算融洽,但自從2006年搬家後就開始分房睡,13年來都沒有性生活,「妻子經常以工作為由很晚回家,我2017年底發現罹患癌症,她無法照顧我生活起居,還對我不聞不問,迫不得已我才搬到中部與母親同住。她連我的行蹤都搞不清楚,甚至得透過報案才找到我,可見我們感情疏離,婚姻已生破綻無法繼續維持。」

羅妻無奈表示,她與丈夫雖然分房睡,但夫妻之間的親密行為定義很多,相處關心也是很重要的一環,她婚後無論是生活或是工作都很關心家人,孩子出生後更是擔起日常家庭費用的支出責任,「我的確經常加班晚回家,但還是有兼顧家庭以及子女的教養」,反而是丈夫在未經商量下自行於2016年7月間搬離住處,獨自在外租屋,也不願意讓她知道住址,後來提出離婚要求,她才知道對方在外面與一名葉姓女子搞曖昧。

▲醫院(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羅妻常陪丈夫到醫院進行化療。

「丈夫罹癌後曾返家居住,我不離不棄接納他、照顧他,陪他到醫院接受化療,絕非毫不關心或不聞不問。」羅妻提到,丈夫搬回中部與婆婆同住後,她也常抽空回去探望,2018年4月間到醫院探視卻找不到人,打電話詢問也都沒有結果,擔心發生危險才會請警察協助,「結果他和孩子在醫院附近吃宵夜,他因為惱羞成怒,才會提告離婚。」

高等法院合議庭法官被羅妻的真誠感動,調查後也發現,羅妻為了修復夫妻關係做過婚姻諮商,也試圖透過宗教力量獲得幫助,可見這段婚姻若有嚴重破綻,也不可歸責於她,反而是羅男的責任比較多,最後判男方敗訴,不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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