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女婿趙建銘台開內線交易案 再被撤銷發回將更五審

▲最高法院外觀。(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台開內線交易案,最高法院再度撤銷發回。(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涉及的台開內線交易案件,高等法院去年3月間更四審宣判,將趙建銘輕判3年,趙建銘父親趙玉柱輕判2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2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更四審判決中仍有部分事實有待釐清,因此27日再度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五審。

本案發生於2006年5月間,當時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咬定趙建銘透過母親簡水綿炒股。檢調單位介入偵辦,查出趙建銘2005年7月間,兩度參加台北市著名日本料理「三井」宴會,包含蘇德建、游世一,以及彰化銀行高層,全都參加這兩次宴會。檢方因此認定趙建銘等人於席間獲得台開利多消息,並向彰銀達成購買股票的協議,最後依照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對趙建銘等人提起公訴。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一審將趙建銘判刑6年,趙玉柱因另涉侵占台灣省桌球協會公款,被加上1條「公益侵占罪」,總計判刑8年4月,2人均併科3千萬罰金。2007年二審判趙氏父子9年6月、7年,均併科3千萬罰金。2008年更一審將趙氏父子分別遭判刑9年、7年,均併科3千萬罰金。2011年更二審改將趙氏父子分別判刑8年6月、7年,均併科3千萬罰金。2014年更三審,趙氏父子分別遭判4年8月、4年,均併科2500萬罰金;最高法院於2015年將趙玉柱的侵占罪部分先行定讞,並依《速審法》規定,將1年2月刑期減刑為7月定讞,趙玉柱2015年底入監服刑完畢。

全案再經撤銷發回更四審,高院於2018年3月間宣判,仍依照《速審法》減刑,將趙建銘輕判3年,趙建銘父親趙玉柱輕判2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2年、緩刑5年,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2年,併科罰金6000萬元。更四審也是歷審裁判中,刑度最輕的判決。

但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證券交易法》多次修正,依照刑法「從新從輕」原則,應該適用「裁判時」或「行為時」的《證券交易法》判刑,更四審判決未與詳述;另外台開公司當時處理不良債權後,可以獲利為18億元或15億元,此等重大消息更四審也未予釐清。最高法院因此認定仍有調查必要,撤銷更四審判決,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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