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纏鬥他女兒!單親爸提早下班 回家開門撞見驚悚一幕

▲▼少女,女學生,女大生,女高中生,女國中生。(圖/取自pakutaso)

▲單親爸提早下班回家,卻撞見13歲女兒跟男大生在床上...(示意圖/取自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尤姓男大生熱戀13歲國一小女友,多次在女方家偷嘗禁果,不料小女友爸爸有天提早下班回家,當場撞見2人在床上,怒告尤男妨害性自主。士林地院審理後,考量雙方達成和解,尤男也願意履行3項附帶條件,因此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尤男2016年9月結識少女後,短短不到1個月就跟對方交往成為男女朋友。由於少女是單親家庭,爸爸經常上班不在家,所以2人總是在女方位於新北市三芝的住處約會,不料尤男竟利用這個機會,3次跟少女發生性關係。

2017年12月23日下午3點,少女父親提早下班返家,撞見2人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直覺內情不單純,馬上報警處理,對尤男提告。

地院審理時,少女父親同意法官有條件地給予尤男緩刑,但必須履行3個條件:一、賠償10萬元。二、即便女友同意,只要未經其父親許可,就不得私自進入父女倆住處。三、即便女友同意,只要其未滿18歲,就不得與之發生關係。

法官認為,尤姓男大生和少女雖是男女朋友,但明知對方年紀尚幼,竟為滿足個人私慾、無法克制衝動,前後3次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已對少女身心健康和人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法官考量,尤男年紀尚輕仍在求學,也無前科紀錄,而且犯後坦承犯行、與女方父親達成和解,足見悔意,因此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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