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放寬市場准入 境外金融機構可設理財子公司

▲▼大陸銀行、人民幣             。(圖/CFP)

▲大陸持續放寬金融市場准入條件 。(圖/CFP)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大陸持續放寬金融市場准入條件,據銀保監會2日公告訊息,即日起正式對商業銀行的管理辦法,實施新一輪的指導意見,包括開放境內外金融機構可參與設立理財子公司。

銀保監會表示,根據《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銀保監會制定了《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並加以公布。

根據辦法內容,在鼓勵各類股東長期持有理財子公司股權、保持股權結構穩定的同時,為理財子公司下一步引入境內外專業機構、更好落實銀行業對外開放舉措預留空間;允許理財子公司在嚴格遵守風險管理要求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投資於本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

▲人民幣。(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投資理財產品有一定風險(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此外,辦法提到,銀保監會已著手製定銀行理財子公司淨資本和流動性管理等配套監管制度。

對此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解釋,辦法實施後,將開放金融機構的理財子公司,在股權結構上可以由商業銀行全資設立,也可以與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企業共同出資設立,藉此鼓勵商業銀行吸引境外成熟優秀的金融機構投資入股,引入國際先進的專業經驗和管理機制。

不過負責人也提醒,理財子公司應當由在大陸境內註冊的商業銀行,作為控股股東發起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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