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註銷國籍等無下文 外交部科員積案155件A錢18萬

▲▼中華民國外交部,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圖/記者季相儒攝)

▲民眾申請註銷國籍的規費,遭外交部一名科員挪為己用。(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外交部一名曾姓科員,涉嫌自前年11月起至去年8月,將民眾辦理註銷國籍所繳交的規費占為己有,總金額共18多萬元,害得民眾遲遲等不到申請核可嚴重延誤,打電話到外交部查問,全案才因此曝光。台北地檢署偵結,曾姓科員雖繳回犯罪所得,還是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根據外交部國籍變更作業,民眾要申請註銷國籍,必須繳交申請書、有無欠稅或租稅罰鍰證明、照片等等。另收證書規費新台幣1200元,在國外申請者,每張收費47美金,在日本申請者,每張約5500日圓。外交部會在收到申請文件及規費後,交由主管機關內政部。

不過曾姓科員便涉嫌利用負責收件工作之便,將裝袋的規費「一袋抽一點」納為己用,導致許多民眾的申請因規費未繳齊,而嚴重延誤。估計近1年來,共有155件申請被積案,貪汙金額約18多萬元。直到有民眾打電話向外交部查證,曾姓科員的上司才發現不對勁,報請政風追查,知道紙包不住火,曾姓科員因此向廉政署投案。

曾姓科員供稱,因為向親友借款到了還款期限,擔心挨告,才動了歪腦筋,將「借用」來的錢用來還債,以為每次一點不會被發現,等自己有錢了再偷偷放回去即可,沒想到東牆補不了西牆,還是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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