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身形有異」才知少女懷孕7個月 母怒告車震男求償45萬

車震。(圖/達志/示意圖)

▲廖姓男子與小涵「車震」後產下1女。(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南投一名廖姓男子2015年間竟在自小客車上對中度智能不足的小涵性交得逞1次。整起事件直到少女母親發現小涵身形有異,並經過醫院檢查確認小涵懷有7個月身孕後才曝光。台中高分院二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廖男1年7月徒刑、緩刑5年,並要求於緩刑期間按月給付少女扶養費1.2萬,協助養育與對方所產下的女嬰。

判決書指出,廖姓男子居然利用小涵心智缺陷、不知抗拒而興起犯罪行為,並於2015年7月將自小客車停在某停車場後,要求小涵自行褪去褲子、內褲,撫摸對方胸部後、體內射精性交得逞,小涵於3月15日產下1名女嬰,但他在法庭上辯稱,雙方是兩情相悅,並提出小涵贈與的書信、通聯記錄為證,甚至大方承認女嬰就是自己的小孩。

法院審理後認為,廖姓男子已取得小涵母女的諒解、賠償45萬元,且被害人也希望廖男可以暫不服刑,因此二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廖男1年7月徒刑、緩刑5年,並要求於緩刑期間按月給付扶養費1.2萬元撫養女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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