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花8元搭自強號逃票154元 男還躲廁所辯「搭錯」判拘役50天

▲▼ 台中車站,新站,火車站,台鐵,高架化(圖/記者季相儒攝)

▲男子從台中搭自強號逃票。(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46歲的沈姓男子2017年9月間,從台中搭自強號到竹南,明明要154元的車票,他卻貪小偏移只花8元買台中至大慶的區間車愛心票,期間遇到列車長驗票還躲進廁所,最後將經過苗栗站後被查獲,苗栗地院日前判決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將要罰5萬元。

判決指出,46歲的沈姓男子2017年9月19日下午5點多,從台中搭北上134次自強號到竹南,卻只在自動售票機買了台中至大慶的區間車愛心票8元,該列車離開苗栗站後,列車長開始驗票,他卻躲在廁所裡意圖逃票,列車停靠竹南站時被列車長發現後,他辯稱自己要從苗栗至竹南搭錯車了,但是提不出證明。

列車長立即戳破沈姓男子的謊言,「在大慶就注意到你在車上吃檳榔了!」並告知要依照鐵路運輸規章規定必須自列車起站(屏東潮州)開始補票,由於沈男不願意說出自己從哪一站上車,包包裡有很多遊藝場儲值卡和現金,卻不願補票,明顯就是逃票,他也不願意配合因此報警。

全案移送苗栗地院審理,沈姓男子未滿65歲、也沒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不能購買愛心票或敬老票,法官認定他詐得鐵路載運服務財產154元(自強號台中至竹南票價),並依照詐欺罪嫌判處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將要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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