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獨立自主 猶他州立法通過「野放教養孩童法案」

▲猶他州通過法律,允許兒童在沒有大人陪伴下能獨立待在家中或外出玩耍。(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猶他州(Utah)州眾議院及參議院日前表決通過被稱為「野放教養法案」(free-range parenting)的第SB65號法案,州長赫柏特(Gary Herbert)23日隨即完成簽署,將在5月8日正式啟用。屆時,就算在沒有大人陪伴及監督的情況下,孩童也能獨自待在家中、外出上學或玩耍,而父母基於宗教信仰,無法提供子女特定的醫療救護,也不必受到刑責處罰。

根據《獨立報》報導,猶他州成為全美第一個通過這項法案的州,將合法允許家長對子女採取「野放教養」 ,提出法案的共和黨籍州參議員費摩爾(Lincoln Filmore)表示,現代社會家長對孩子都「過於保護」,不讓孩子去學習獨立,靠自己解決問題,這些歷練能幫助他們成年後更容易取得成就。因此希望能藉由這條法案鼓勵孩子自立自強,訓練他們從小養成獨立自主,減少對父母的過度依賴。

支持成立「野放教養法案」的國會議員表示,該法並未明文規定適用年齡限制,而是以不同的個案單獨評估,由警方及檢察官判斷每個獨立案例中家長是否涉嫌虐待或遺棄。共和黨籍州眾議員陶(Brad Daw)補充,如果經調查發現明顯事證,證明家長確實有虐待兒童的情況,檢警就會立即採取行動,家長絕對不可能因為「野放教養法案」就能免於受到法律制裁。

紐約市一位母親史坎納姬(Lenore Skenazy)2008年因為讓9歲的小兒子自己搭乘地鐵,被冠上「最差勁母親」之名。在得知猶他州通過法案後,她發文寫道,「我很激動,朋友們,我們改變了教養方式與法律,猶他州的爸媽不必擔心他們會因為讓自己深愛的孩子們到外面玩耍就被逮捕或調查。家長比任何人都更加了解他們的孩子,並希望給他們自由,因此法律應該賦予父母愛護自己孩子的權利,讓孩子們有權享有自由的童年。」

阿肯色州去年也曾對類似法案進行討論,然而因反對派人士譴責這種教養方式會導致孩童在沒有大人監督的情況下面臨被綁匪挾持等危險,草案最後未能在州議會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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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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