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女友激戰小王!他捅死對方辯「義憤殺人」 法官打臉重判13年

▲新竹驚傳兇殺案 。(圖/資料照)

▲謝嫌在租屋處以水果刀刺死情敵。(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40歲謝姓男子回家時,發現賈姓女友和杜姓前男友激戰,竟持刀刺向對方,導致杜男送醫不治;謝男和辯護律師認為案件符合「義憤殺人」,但合議庭認為,賈女並非合法妻子,因此沒有「配偶忠誠義務」,不符合義憤殺人的要件,依殺人罪重判謝男13年徒刑。

據《自由時報》報導,40歲的謝男有竊盜及毒品等前科,他2017年8月回到和賈女同租的愛巢時,驚見女友正在和杜男嘿咻,氣得他怒吼「給你5分鐘穿衣服、穿褲子」;由於謝男曾在附近超商發現兩人多次擁吻、牽手,甚至在杜男家抓姦對方發生性行為,因此更是氣憤。

「你憑什麼碰我老婆?」謝男怒嗆杜男後,與對方發生口角。杜男也不甘示弱地說「她是我的人」並拿起水果刀自衛;不料刀被謝男奪走,還反刺到他的腹部,最後送醫急救,不治身亡。

謝男的辯護律師以「義憤殺人」當辯護要旨。但合議庭認為,謝男和賈女並不是合法結婚的夫妻關係,沒有法律給的「配偶忠誠義務」;另外,謝要求對方兩人穿好衣褲,在2分鐘後折返,不符合「當場」的條件,認定謝男有罪。謝無力賠償杜男家屬,依殺人罪判處1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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