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票竟然沒法官簽名 新黨怒控:搜索無效!

▲▼王炳忠的搜索票無法官簽名。(圖/新黨提供)

▲王炳忠的搜索票無法官簽名。(圖/新黨提供)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19日清晨6時36分在家裡用臉書直播,看見法務部調查局人員和警方持著法院的搜索票要求開門,訊問長達18.5小時後請回,引發外界熱議。新黨2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副主席李勝峰指控,這次檢調和調查局大陣仗搜索,法院發的搜索票竟然沒有法官簽名,搜索無效,這次連吵架都不用吵!

新黨上午記者會播出王炳忠的直播影片,5分35秒時,調查員不清楚王炳忠是被告還是犯罪嫌疑人;6分05秒時調查員發現法官簽名欄空白,經旁人提示才說法官是廖紋妤。影片8分20秒時,調查員回應王炳忠說,法官如果認為有應扣押的會扣押,應了解的會了解。

李勝峰表示,他現在內心充滿沮喪,因為絕對沒有想到,解嚴後的今天,在台灣的司法,有這麼黑暗的一頁,他想都不敢想,司法單位和地檢署,昨天晚上還開記者會強調合法。

李勝峰指出,搜索一定要有搜索票,而且是法院發的,一定要有法官簽字,這次王炳忠的直播違法,還好有直播,大家可以看到,這是一份沒有法官簽名的搜索票,「這個只有搜索有效跟無效,連吵架都不用吵」,如此大陣仗,怎麼會在搜索的時候,拿了一張沒有法官簽名的搜索票?

李勝峰批評,整個執法的過程,任何一個錯誤都不允許,檢調打從心理就把王炳忠當做犯罪嫌疑人,「從頭到尾就是當作犯罪人」,檢調單位心裡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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