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15年 前基隆議長黃景泰發監執行

▲前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中)詐領公款案,二審被判刑15年。(圖/資料照)

黃景泰(中)詐領公款案被判15年,已於7月19日入監服刑。(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黃景泰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其中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共94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4年部分,業經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矚上重訴字第39號判決確定。

基隆地檢署指出,黃景泰涉及數起貪污治罪條例案件,雖有部分仍於法院審理中,惟其中以不實發票詐領基隆市議會公款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共94罪部分,經台灣高等法院於106年6月14日以104年度矚上重訴字第39號判決,黃景泰及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均未上訴而確定。

該案刑度符合法務部105年4月20日修正之「防範刑事判決確定案件受刑人逃匿聯繫作業要點」之第2點所定之10年以上有期徒刑,檢察長陳宏達7月18日召集轄區警局、海巡署及原偵辦司法警察機關廉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北部機動調查站召開防逃會議,審酌與會司法機關提供之情資,認有事實足認黃景泰有逃匿之虞,啟動防逃機制。

考量24小時監控所需耗費之執行人力,會中決定於盡速執行,立即指揮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延平派出所,於會後當日送達執行傳票予黃景泰簽收,並協調司法警察機關對黃景泰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進行必要之觀察及動態掌握,於7月19日上午順利發監執行。

12/03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464 3 5254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法律熱門新聞

洪敏超/欠租不搬家 租霸有竊佔刑責

湯文章/清潔隊員助人卻被判刑?

更保嘉義分會更生人重生案例

給說法/違停車遭損能求償嗎

主任檢察官教你看懂地檢署傳票

湯文章/增訂消滅時效停止制度

湯文章/受刑人是囚民非棄民

劉北元/獄中的分級待遇

遭報導詐貸 「H2O」正牌公司澄清

水蓮山莊炸彈客 二審判刑15年

更保高雄分會技訓成果發表會

惡狼性侵國中女 判7年10月定讞

蘇友辰/釋字766:公務員應為民設想

檢方談管教與家暴之界線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