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男對高跟鞋打手槍還射在裡面 沒人看到不算公然猥褻

▲李男趁著半夜四下無人,對李姓女子的高跟鞋打手槍。(示意圖/東森新聞,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4歲的李姓男子去年9月看見淡水一棟公寓大門沒關,偷溜進去後趁著半夜四下無人,竟然對著一名李姓女子的高跟鞋打手槍。李女隔天準備出門時發現鞋內有不明黏稠液體且發出異味,報警檢驗後發現是精液,氣得提告毀損及公然猥褻。但士林地檢署認為,李男並沒有「供人觀覽」的意圖,因此以不起訴處分。

李男在2015年9月8日凌晨3時許發現淡水一棟公寓大門沒關,於是偷溜進去對著走道旁鞋櫃的高跟鞋打手槍,並將精液塗在3雙鞋子上。鞋子的主人李女隔天準備出門時,發現自己的高跟鞋散發出異味,而且裡面還有不明的黏稠液體,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採驗高跟鞋上的液體,發現李男涉嫌重大於是通知到案說明,但他供稱,自己當天是因為酒後尿急才會那麼做。讓李女氣得提告毀損及公然猥褻,事後又覺得繼續和對方扯上關係實在太過噁心,於是主動撤回毀損告訴。

不過,士林地檢署認為,李男是在凌晨3點涉嫌猥褻,透過監視器畫面也可以看出當時附近並沒有其他人,主觀上並沒有「供人觀覽」的意圖,實在很難對此裁罰,因此在日前決定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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