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越南油案二審 律師:高分檢上訴不當遭法官打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頂新越南油案一審判決頂新製油公司前董座魏應充等人無罪,二審於26日召開準備程序庭,魏應充在開庭前向媒體表示自己不擅言詞、不捨員工受波及,並澄清本案遭嚴重誤解。頂新律師也痛批,檢方至今的上訴理由仍與一年前一審起訴時一樣斷章取義,二審上訴根本無理由,難怪開庭時,法官還連問30分鐘以確認檢察官起訴事實,顯示檢察官起訴內容根本不明確。


▲頂新越南油案26日召開二審準備程序庭。

台中高分檢在補充上訴理由書中,強調一審判決曲解精煉技術,質疑頂新油品品質不符合人體食用。頂新律師說明,頂新製油越南進口的豬油原料油皆合法進口,經食藥署抽驗合格確認符合人體食用,但檢察官至今卻仍無法提出任何證明頂新原料油有不可供人食用的事證。律師更強調,精煉不是把不好的油變成好的油,世界大廠共同的精煉程序竟然被檢方斥為詐欺,對於台灣食品業是嚴重傷害,希望法官釐清真相,「讓台灣人民免於食安的恐懼」。

對於媒體上刊載的頂新噁油照,頂新辯護律師提出頂新屏東廠油品照片說明,該噁心油品照是外界誤傳,實際上頂新油顏色清澈。頂新製油前總座常梅峰也強調對自家的油品非常有信心,籲請台中高分院法官前往頂新屏東廠實際勘驗。頂新品保人員蔡俊勇說明,台灣油品大廠大統益公司的油品也強調經過精煉程序可讓油品更安全可靠,控訴檢方不懂食品加工技術。

至於越南進口豬油到底品質如何?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說明,二十年前的台灣,所有的豬油跟越南一樣都沒有經過精煉就在市場上販售,更何況科技發達的今天,所有越南進口豬油還經過頂新的精煉、品管、包裝才提供給消費者,他痛陳:「如果這樣的油不能吃,台灣還有什麼油可以吃?」。

律師指出,彰化地院一審判決書載明「對頂新案不能媚於輿論」,並強調法院不能因想要討好民眾,就危害被告在刑事程序上的基本權益,而一審彰檢檢察官無證據證明越南大幸福公司上游的個體熬油戶使用的豬隻不健康,本案二審開庭之後,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是否能有確切證據證明頂新油不能供人食用,外界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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