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到亂PO九歌團長搞外遇 性感長腿女判拘役

我們想讓你知道…隱私之事被公開,確實很難堪,是吧?

▲愛不到亂PO九歌團長搞外遇,女子判拘役。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國內知名九歌兒童劇團團長朱曙明兩年前網路交友時,遭劉姓女子上網PO文指他搞外遇,還和女團員以及女老師有曖昧,朱曙明控告對方誹謗,新北地方法院根據兩人臉書對話,認為是劉女愛慕朱曙明才會PO文毀謗,判她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照片中的女子穿著洋裝露出美背好性感,另外一張她坐在床上,雖然小腿被手遮住了大半,但隱約還是感覺得到一雙腿的修長程度,最後一張照片終於有她正面長相,搭配服裝造型感覺很有氣質,這名劉姓女子和知名的九歌兒童劇團團長朱曙明打官司纏訟兩年。

回歸事件起因,民國100年朱曙明和劉女透過臉書認識,相談甚歡,朱曙明解釋當時為了怕女朋友誤會,想斷了和劉姓女子聯繫,劉女因此不滿,開始在網路上散播謠言。

劉姓女子PO文「開始提及外遇以及離婚,接著離婚後跟外遇對象相處上出現問題,希望可以從我身上得到慰藉,而我也只是他玩弄的對象」,還說「朱團長提過,團員當中有數名女團員和他有曖昧關係,外遇對象是一位吳姓女老師,公佈這種事情,不希望還有其他女性受騙。」

對此朱曙明也回應報警處理,以及委託律師處理後續相關事宜,朱曙明表示認識劉女時,他已離婚,對方四處留言還公開他手機號碼,已影響到個人的生水活。

法官過濾兩人對話紀錄認為,只看出劉姓女子對朱曙明有愛慕之意,並沒有提到外遇、曖昧等內容,而朱曙明雖然是公眾人物,但他的婚姻、感情均屬私德,不是大眾關注的公共事務,依此認定劉女觸犯誹謗罪,判拘役40天,全案還可上訴。朱曙明得知判決後表示,「很開心,算是司法有還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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