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區域計畫分2層級 內政部擬推新政

記者洪欣慈/台北報導

內政部3日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政務次長蕭家淇表示,為落實「國土計畫法草案」的精神及理念,在立法通過前,將依現行區域計畫法規定,把現行分為北、中、南、東4區域的計畫,整合為「全國區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2層級,計畫預定在10月中旬辦理公聽會,並將自103年起開始陸續審議、核定及公告實施。

▲內政部將推動「全國區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2層級計畫。(圖/記者洪欣慈攝)

蕭家淇指出,目前國內全部共有438處都市計畫,1個都市內包含的計畫數量眾多,以新北市為例,便同時有46個計畫在進行,計畫間容易產生銜接、整合的問題。尤其部分縣市剛升格為直轄市,更希望能將都市計畫全部整合在一起,讓一個總計畫來主導整個縣市現有的分散計畫。

他進一步說,截至100年底,各縣市的都市計畫可涵蓋2512萬人口,但目前卻只有1873萬人,尚可容納639萬人,明顯供過於求,應由全國區域計畫及縣市區域計畫擬定總量管制,避免「劃太多」的情形出現。

因此,內政部現擬將原先將全台分為北、中、南、東的區域計畫做「大變革」,將區域計畫分為2層級,未來除了有全國1個大區域計畫外,還會有由18個縣市各自擬定的區域計畫,各縣市擬定完後內政部審議,審議通過該縣市發展都需照此計畫走,「不會在分散、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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