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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營警何季勳工作半年收兵單 還得賠警大80萬元教育費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的何季勳(如下圖)已當警察半年多,卻在3月中旬收到兵單,必須留職停薪,去當替代役;另外,他還遭到中央警察大學索賠80萬餘元的教育費,成為國內警察考訓制度改革的受害者。


何季勳2009年自警察大學畢業,2012年4月報名4等警察特考,8月放榜後,10月被分發到博愛四路派出所。近日他收到兵單,必須要去當1年2個月的警察替代役。何無奈表示,他和鳳山警分局鳳崗派出所鐘姓員警、新北市新莊警分局董姓巡官現在都面臨相同的遭遇。

原警察大學或是警專學生畢業後即可分發,但1998年警政署修正「警察人員管理條例」,規定警察大學或是警專畢業生必須通過警察特考,才能分發警職。

另外,據警大招生簡章規定,「3年內考試及格、分發任職」,若達不到,不但要賠償在學時的教育費,男生須補服兵役。

何季勳說,他在2009年畢業的同年9月20日完成替代役軍事訓練,按規定沒有超過3年期限,但警大表示結訓翌日起3年內沒有通過特考就須補服兵役,3年屆滿日是2012年9月21日,而他是在2012年10月19日被分發到派出所,這29天的「時間差」,才會發生這種結果。

對此,中央警察大學公關主任劉嘉發表示,警大招生簡章規定「3年內分發任用」為門檻,目前學校能協助的只有讓何「分36期償還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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