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宋新妮、藍心湄多名藝人 女主嫌遭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這是真的,不是演戲。

▲演藝圈最大詐騙案,宋新妮庹宗康十多人受害。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41歲女子林秀慧化名「林茹」,涉嫌以低價購買BMW轎車和3C產品為由,詐騙藝人宋新妮、藍心湄、庹宗康等人13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24日依詐欺取財等罪嫌將林女起訴。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林秀慧(右圖中間)有多件詐欺前科,在民國85年間就以有廣告車、贈獎車可以低於巿價甚多的價格,騙取他人財物。

今年2月間,林女化名「林茹」並佯稱是網際娛樂公司的業務經理,以獲得廣告商贊助名義接近藝人宋新妮,經取得宋新妮信任後,開始對外宣稱她是宋新妮多年好友,藉此打入演藝圈行騙,不僅謊稱可以用巿價2到5折價格買到廣告商抽獎車、以7000元到1萬2000元就可購得iPhone4S手機,就連雙B轎車也能低價買到。

藝人宋新妮、藍心湄(右圖)、庹宗康及劉甄蓁(甄莉)等人受林女邀約去BMW展示中心看車,林女為免事跡敗露,向宋新妮表示要以公司名義訂車才有優惠且不得詢問業務廣告車的車價。宋新妮等人信以為真,陸續付錢委託林女代購車子及手機等3C產品。

檢方查出,林女騙得1303萬元後,還開空頭支票唬人,她打著宋新妮名號到通訊行拿了70支iPhone4S手機,值巿價約179萬元,完全沒有支付款項。檢警後來多方追查,發現林秀慧被通緝8年,今年2月與楊彤同(48歲)、陳俊竹(41歲)行騙演藝圈,10月26日將她收押禁見,得知警方逮捕3名嫌犯,宋新妮開心表示「希望關她一輩子!」北檢今天偵結,認定林女共犯下16次詐欺行為,依詐欺取財等罪嫌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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