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無照司機開無牌車? 鋼鐵廠喊冤

我們想讓你知道…希望悲劇不要再發生。

東森新聞記者李樺仙、蔡雙全/高雄報導

東森新聞記者深入追蹤發現,依照規定,15噸以上的貨車只能賣給公司行號或法人,無法賣給肇事者個人,而且還長達7年都沒有牌照;捲入紛爭的鋼鐵工廠澄清,駕駛買車以後可以帶車投靠其他公司,所以才會賣給對方,牌照則是因為要過戶才會先註銷,萬萬沒想到對方領車以後卻沒有辦過戶。

一見到大批媒體,鋼鐵工廠上下都很低調,5年前的一場車禍(見相關新聞),讓當時委託肇事者送貨的鋼鐵工廠也被捲入紛爭。鋼鐵公司老闆娘表示,「過戶…我們的資料全部都給他過戶了。」老闆潘進榮也忙著解釋,「沒有啦,完全沒有關係啦!」

鋼鐵工廠喊冤,澄清7年前是因為要把車賣給陳姓肇事者,為了過戶才會先註銷,沒想到對方卻遲遲沒有登記過戶,導致多年來都沒有牌照。不過,依照規定,15噸以上的貨車只能賣給法人或是公司行號,怎麼會賣給肇事者?而且還沒有駕照。

潘進榮說,「他可以去投靠其他公司,他要投靠哪間公司那是他的事情啊,他有駕照啊,他本來開貨車很久了,之後我就不知道了。」被害家屬認為,業主僱用無照司機是為了省下一半的薪水費用,但鋼鐵工廠強調,這名司機不是他們的員工。

陳姓肇事者表示,「我不想再提起這件事,我只想好好找個工作,好好地付一些賠償的(錢)。」陳男表示,自己才剛坐牢出來,現在沒有工作,只能到處打零工,不願意再談這件事。這場車禍造成一死一傷,被害家屬卻求助無門,希望政府能拿出魄力,取締「幽靈車」趴趴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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