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協盜用球迷設計賣錢 秘書長林宗成糗事被起底

▲2002年日本職棒大榮鷹與歐力士隊應棒協邀請來台舉行表演賽,竟爆出相關LOGO是抄襲球迷設計,棒協秘書長林宗成也因此在2008年被判刑6個月。(圖/取自日本網站)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從給不給出場費、媒體席擺不平、沒申請國光獎金、早餐風波到分批回台,本屆世界棒球經典賽,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一再遭外界批評,有網友整理出棒協歷年爭議「亂搞,就是棒協的優良傳統」,連協會秘書長林宗成曾盜用網友圖片製作商品、批評中華隊引發球員不滿的往事也一併被掀出討論。

林宗成你這有前科的『更生人』,道德標準是多高啦?還可以繼續擔任高位,繼續扯台灣棒球的後腿呢?」運動專欄寫手「正港統一喵」近日發表一篇名為「無恥的中華棒協」文章,痛批棒協不務正業,為了內鬥不惜犧牲選手權益,許多網友紛紛讚他罵得好,此文也成為了痞客邦11日熱門文章,超過千人按讚分享。

原來2002年棒協承辦日職大榮鷹、歐力士隊台灣海外例行賽時,棒協秘書長林宗成涉嫌盜用「網虎棒壘聯盟網站」站長陳盈誌設計字樣,委託廠商製作紀念衫、球帽等周邊商品販售,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

當時林宗成曾透過媒體出面喊冤,指棒協從頭到尾都不清楚冒用商標的事,他被牽扯進來實在「很無辜」,沒想到此說法遭陳盈誌反駁,強調真正無辜的是兩家廠商,棒協不應推卸責任。

陳盈誌表示,事件爆發之初,棒協只把他當成一個小球迷,想用請客吃飯擺平,加上訴訟期間林宗成、棒協理事長彭誠浩態度敷衍,讓他很不滿,除了提起控訴外,更在「網虎棒壘聯盟網站」聲明痛批棒協「根本就是惡意耍賴!」、「這就是我們中華民國的棒球協會!」

此案於2008年判刑確定,最高法院駁回林宗成的上訴,判處他6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林宗成明知 「海外試合2002 TAIWAN」圖型,是陳盈誌創作的美術著作,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就擅自重製,且陳盈誌發函棒協請求停止侵權後,林宗成仍執意以店面及網路等形式販售。

除了這起爭議外,隔年大榮鷹來台打球棒協又爆出「偷賣票風波」,引發時任中職會長的陳河東和興農牛隊總裁楊天發不滿,揚言拒絕參加這起棒協主辦的表演賽。

細數中華棒協歷年爭議,可發現多與中職和已解散的台灣大聯盟、台灣棒協有關,看完文章的球迷無不感慨,國內幾個重要棒球組織忙於爭奪球賽、球員主導權,也難怪台灣棒球一直原地踏步,躊躇不前了。

「網虎棒壘聯盟網站」聲明全文:

以上言論,可以證明棒協根本就是惡意耍賴、不懂法律!
當時設計圖確實是由我親手交給林宗成,
林宗成在檢察庭上也明確告知檢察官確有此事!
兩家廠商都獲得棒協授權,圖案絕對是從棒協流出...
如果棒協尊重著作權,就不會把我們的設計圖提供給廠商。
而且在侵權的服裝上,明白的寫著:中華棒協授權相關字樣...
現在事情發生,卻全部推卸給廠商!
再者,他們侵犯的並非「商標」,而是「圖文著作權」。

對媒體,棒協給媒體的訊息是:我們願意和網虎談...
對網虎,棒協給我們的訊息是:沒有任何理會...
對廠商,棒協給廠商的訊息是:不用理會網虎,棒協會幫你們處理!
對司法,棒協給檢察官的訊息是:都是廠商自行製作,棒協沒有責任~

這就是我們中華民國的棒球協會!!

或許在一般人眼中,這只是個著作權案件...
但對於球迷來說,長久腐化的「高層」,隨時有可能將好不容易見到曙光的棒球,
再次打入萬丈深淵...
網虎只是個球迷組織,需要所有球迷朋友的支持鼓勵!
以上文章歡迎球迷們轉載告知更多重視棒球運動的朋友!
一年多的檢調過程我們走過來了,所有點點滴滴都在網虎網站與大家分享...
歡迎球迷們到網虎棒壘聯盟討論區給我們支持和鼓勵,謝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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