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審議《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13日)三讀修正通過《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條文,身心障礙者二親等親屬車籍與身障者同一戶籍者,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可適用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另外,為協助本土啤酒品牌長期營運生存與發展、降低啤酒生產成本等,今院會三讀修正《海關進口稅則》,將啤酒原料麥芽及啤酒花的稅率調整為免稅。
在朝野共識下,今立院清倉數項民生法案,包含:三讀修正《海關進口稅則》,將未烘製麥芽、烘製麥芽、「霍布花(蛇麻毬果),未經研磨或製粉或呈團粒狀者」、「霍布花(蛇麻毬果),已研磨或製粉或呈團粒狀者;啤酒花精」的關稅,調整為免稅。
根據財政部所提稅式支出評估,調降麥芽及啤酒花關稅將產生關稅稅損約新台幣7435萬元,但降稅後可提升國產啤酒市場競爭力,啤酒需求增長,預估增加1億6974萬元租稅收入,扣除關稅稅收損失後,最終稅收淨效益為9539萬元。
立院也三讀修正《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第七條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增訂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車籍地與該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在限定規格的汽缸總排氣量或電動車馬力內,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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