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繼承遺產時,常面臨「帳戶有錢卻沒錢繳稅」的困局。就有網友要繳300萬的遺產稅,不禁無奈求問「爸爸帳戶裡還有500萬,不能直接從裡面扣掉就好了嗎?」對此,退休理財顧問「R姐」廖嘉紅也做出解答。
現金卡在帳戶中? 遺產稅繳納有「便民條款」
當家長過世後,遺留下的帳戶存款會先被銀行凍結,家屬若面臨巨額遺產稅,常感嘆「明明帳戶有錢,為何還要自掏腰包?」理財顧問廖嘉紅指出,針對繼承人一時拿不出大筆現金的情況,財政部設有解釋函令,允許繼承人向國稅局申請「以被繼承人遺產中的銀行存款,繳納遺產稅」。
這項設計的初衷,是考量到許多家庭的財產集中在長輩名下,家人可能缺乏流動資金支付稅款。法律提供了一條不用先行代墊現金的路徑,讓稅款直接從遺產存款中扣除,扣除後的餘額再行分配給繼承人。
申請門檻:法律規定的「合法多數」
廖嘉紅強調,這筆錢屬於全體繼承人共同擁有的財產,因此不能由單一繼承人擅自決定。根據現行規定,申請「以存款繳納遺產稅」必須符合以下兩種門檻之一:
1.雙過半原則:繼承人人數過半數同意,且同意者的應繼分(繼承比例)合計超過一半。
2.絕對比例原則:不論人數多寡,只要同意者的應繼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
以一名留有500萬存款、遺產稅300萬的案例來看,若繼承人有4位,只要其中3位同意,人數與比例皆達75%,即符合申請資格。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最多人踩雷的「不是錢,而是人」
她也點出常見誤區,很多人以為「任何一位繼承人都能自己去辦」,或認為「帳戶有錢就一定能直接扣稅」;但實務上真正卡關的,往往不是金額,而是家人之間是否談妥、比例是否達標。
R姐提醒「先談好人,再談錢」
最後,廖嘉紅提醒,財富傳承中「人」的問題往往比「錢」複雜。若繼承人間存在紛爭,即便遺產豐厚,仍可能因無法達成多數決而導致納稅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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